漳政地〔2022〕11号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
《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龙海区2022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22〕71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龙海区2022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五宗,土地总面积9.9907公顷,其中龙2022P01地块面积1.9644公顷,龙2022P02地块面积1.4080公顷,龙2022P03地块面积2.0616公顷,龙2022P04地块面积2.4407公顷,龙2022P05地块面积2.1160公顷,土地用途均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店)。龙2022P01、龙2022P03、龙2022P04地块均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2〕13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龙2022P02地块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2〕132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2231公顷,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22〕6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0.1849公顷;龙2022P05地块使用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政府以龙政地〔2021〕11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区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