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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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增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部门的批复

2022/10/13 8.9k 阅读 450 点赞

漳政综〔2022〕63号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增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部门的请示》(漳环综〔2022〕77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增加你局(含派出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部门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包括该类别生态环境损害案件的启动调查、委托评估、赔偿磋商、提起诉讼、修复评估等具体索赔工作。

此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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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