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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漳州奇材-文昌(前楼)220kV线路工程海域使用权的批复

2024/09/24 6.4k 阅读 536 点赞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福建漳州奇材-文昌(前楼)220kV线路工程海域使用的请示》(漳自然资〔2024〕22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国网漳州供电公司申请使用诏安县盐仓村至东山县大产岛之间的0.5101公顷海域,其中,位于诏安县海域行政管理范围0.3465公顷,位于东山县海域行政管理范围0.1636公顷,用于福建漳州奇材-文昌(前楼)220kV线路工程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4号),用海类型为工矿通信用海之海底电缆管道用海;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之电力工业用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海域使用期限40年。

请你局认真核对项目用海具体范围坐标,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海域使用权。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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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