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批准<漳州市水资源配置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漳水〔2024〕1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牵头组织编制的《漳州市水资源配置规划(2021—2035年)》,请抓紧印发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坚持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为指导思想,坚决落实“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原则,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优化水资源配置,补齐水资源基础设施短板,全力确保我市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高效、节约集约。
三、要切实做好本规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有机衔接,并强化规划落实,更好服务重点区域、重大产业和项目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水资源保障。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