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上存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批复 2024/10/11 1.1w 阅读 282 点赞 查看原文 市水利局:你局《关于审批上存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漳水〔2024〕107号)收悉。根据《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上存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妥善做好后续工作,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9月26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pdf下载PDF标签:市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