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以东、南江滨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4/10/11 1.8w 阅读 308 点赞 查看原文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以东、南江滨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4〕2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位于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以东、南江滨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1433.44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漳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9月20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pdf下载PDF标签:市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