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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以东、南江滨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4/10/11 1.8w 阅读 308 点赞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以东、南江滨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4〕23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位于漳州市九龙江大桥以东、南江滨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1433.44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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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