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批准市级入海河口整治规划的请示》(漳水〔2025〕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牵头组织编制的《漳州市诏安东溪入海河口整治规划(2021—2035)》《漳江入海河口整治规划(2021—2035)》《漳州市漳浦鹿溪(含浯江溪)入海河口整治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坚持统筹推进。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做好《规划》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有机衔接,进一步强化入海河口区域陆海统筹管理,切实维护河口健康生命。
三、强化规划落实。会同各相关部门抓好《规划》实施,加强区域间联动、多部门联防,督促指导各相关县区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推进规划工程建设有序实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切实保障河口防洪防潮安全和生态环境改善,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