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龙海市镇海石化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的请示》(漳自然资〔2025〕14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龙海市镇海石化码头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海域使用面积32.38公顷,其中码头用海2.845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船舶停泊及回旋水域用海29.535公顷,用海方式为围海之港池、蓄水。使用期限自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海域)之日起至2055年11月29日止。
二、请你单位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海域),同时注销原海域使用权证。海域使用金按规定标准缴纳。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