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漳州市旅游局关于做好春节前后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

2017/01/12 9.8k 阅读 224 点赞
各县(市、区)旅游局、漳州开发区文体委、常山开发区旅游局、台商投资区经发局、市直旅游企业:
 为强化春节节日期间全市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共同营造欢乐祥和、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共享“花样漳州,文明旅游”氛围。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提升认识,高度重视。把握春节假日期间出行人数多、受众广等特点,把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作为假日旅游工作的重点抓紧抓好。持续完善文明旅游工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督导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落实导游和领队全程宣传引导文明旅游责任制,对未能有效履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旅游从业人员和有关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持续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本地区旅行社、星级饭店和A级旅游景区践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与旅游同行”等主题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抓好宣传教育、行业自律、合同规范等工作,提高文明旅游服务水平,在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志愿者在车站、码头、景区进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和志愿服务。结合推进导游体制改革,动员广大导游、领队等从业人员,肩负起文明旅游的宣传员和监督员责任,促进广大游客文明意识的提升。
  三、强化责任,积极引导。督促旅行社认真贯彻执行行前说明会制度,通过行前说明会等方式,将旅游安全教育与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有机结合。导游、领队加强旅游过程中的文明旅游督促引导,全程做好文明引导和文明礼仪宣传,及时提醒、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引导游客守秩序、护环境,使用文明用语,注重自身言行。引导本地区旅行社、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企业,利用网站、微信、电子屏幕等传播媒介,组织开展文明旅游宣传,将文明旅游要求融入到日常标准化管理中。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协调宣传部门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途径进行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制作一批游客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明旅游宣传品,在游客密集场所发放。加强舆论引导,树立文明典型,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不文明现象,并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共同营造文明旅游新风尚。
请你们于2 月10日前将春节前后开展文明旅游工作情况书面报送我局行管科,联系人:黄聪标,联系电话:2025625,邮箱:398795583@qq.com。
  

漳州市旅游局

  2017年1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