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部门预算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漳州市委办公室、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漳委办发〔2016〕21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漳州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本辖区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指导、协调各行业、各部门的教育工作。
(三)规划、协调指导各类学校的教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我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统筹安排教育费附加、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教育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负责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高考、会考、中考等各类考务工作。
(六)规划、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负责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七)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
(八)负责教育事业统计与经费统计调查,以及统计信息的管理与服务。
(九)负责辖区学校的稳定、安全保卫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受政府委托,管理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和制度,监督、检查、评估有关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十一)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二)承办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漳州市教育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及 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漳州市教育局 |
财政核拨 |
35 |
32 |
|
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6 |
3 |
|
漳州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
财政核拨 |
6 |
4 |
|
漳州市教育督导室 |
财政核拨 |
9 |
5 |
|
漳州市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财政核拨 |
5 |
5 |
|
漳州市教育评估研究中心 |
财政核拨 |
5 |
5 |
|
漳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 |
3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