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实事助学基金杰出教师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18号)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义务教育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二、推荐名额
省厅安排我市15名“福建省实事杰出教师奖”获奖者。推荐名额原则上按照重点县的教职工数进行分配。其中:云霄县4名、诏安县5名、平和县6名。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县教育局按照推荐人选条件和评选推荐办法及要求,务必严格把关评选推荐人选。
(二)重点倾斜推荐长期坚持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特别是长期在条件艰苦的老、少、边、岛地区从教的教师,各有关县教育局推荐校级领导不超过1名,农村(县城区以外)教师推荐数不少于:云霄县2名、诏安县3名、平和县4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方式进行,推荐人选应由所在学校民主评议,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推荐,并在本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所在县教育局。
各县教育局要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人选质量。人选上报前应在县教育部门的网站上公示,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纪检监察、计生、综治部门的意见。
(四)请各有关县教育局于5月20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含电子文档):
1.评选推荐工作报告(含评选程序、结果和公示情况等);
2.推荐申报表(一式3份);
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4.推荐人选简要事迹(要求内容准确、语言简练,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突出师德表现、教书育人、扎根农村等方面内容,不必罗列简历、论文发表、课题研究名称和曾获奖励等情况);
5.近期二寸半身免冠蓝底彩色电子版照片1张。
联系人:黄艺青,电话:2049137,邮箱:jyj2049137@126.com。
漳州市教育局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