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示公告关于2017年下半年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2017/10/30 1.2w 阅读 109 点赞 查看原文各县(市、区)教育局,漳州、常山开发区教育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管理局: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受理申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10月30日-11月8日(工作日) 网上申请成功后,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备查,并准备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进行提交、现场确认报名。未按规定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漳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