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漳州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漳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告

2017/12/05 1.2w 阅读 129 点赞

现将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效

市政府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把抓好审计整改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闽政办〔2015〕144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精心安排部署,认真督促落实。市领导多次批示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财政、住建、林业等相关部门切实加强整改,并就有关事项召开会议明确整改单位、规定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单位对照审计发现问题和建议,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逐项予以整改。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多次到被审计单位进行调研,跟踪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监督指导被审计单位抓实抓细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审计整改成效逐年向好,2016年度漳州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成效更为凸显,8个单位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率首次达到100%,审计部门提出的23条建议全部被采纳,规范规章制度6项,通过审计为国家增收节支8644.63万元,其中:已上缴财政8479.9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64.65万元;5个专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相关部门已通过加快资金拨付使用、取消保障资格、核减工程款等方式进行整改,大部分已落实到位,个别问题正在整改中。

二、统筹协调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2017年6月26日,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了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审议意见,扎实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并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督促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审计局等单位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督查整改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结果。

一是狠抓整改落实促规范。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认真研究,限期完成整改,并举一反三,推动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范资金风险;对一些重点审计项目、重大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了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等。如,在保障房问题整改方面,8月,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审计局围绕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对各县逐项进行现场督办。省政府督查组也充分肯定了我市保障房问题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共追回补贴48.96万元、清退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310套、收回各类资金6315.67万元、退还多收取税费343万元、促成保障房投入使用1165套。在扶贫问题整改方面,今年年初,市审计局结合省委开展2016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进一步督促各县(市、区)实行扶贫问题清单制度,倒排时间,抓实抓细问题整改,组织全市审计机关阶段性开展“回头看”,对去年扶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此外,市审计局在今年开展的2016年度精准扶贫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最后一公里”审计中,再次部署各审计组认真开展去年扶贫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工作。截至2017年8月末,去年扶贫审计发现问题已大部分整改,促进拨付资金14334.64万元、追回违规发放补贴80.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818.95万元。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促长效。市审计局进一步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并实行整改问题清单制度,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部门持续跟踪,指导和监督被审计单位逐项落实整改,推动规章制度的修改和制定,有效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规范了财经秩序,堵塞漏洞。各被审计单位也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研究审计整改事宜,逐条进行整改。如: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市工商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规定》等3项制度;市外侨办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龙文交警大队成立了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和内控领导小组,对预算编制及采购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三是强化问责问效促管理。针对市审计局呈报的审计发现问题,市政府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有效运用审计成果,将其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审计成果已成为巡察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不断健全审计部门与市直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强化审计整改落实反馈及问责机制,取得明显成效:市工商局、外侨办、科协等单位对相关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辞退、解除劳务合同等;市质监局将结合巡察结果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保障房审计项目有7名责任人被党纪政纪处分;精准扶贫审计项目有2名责任人被通报批评,4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

三、未整改到位问题和下阶段整改措施

从今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看,截至9月末,大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正在整改事项3项,主要是扶贫和林业专项资金未拨付和使用、九龙江项目多支付工程款和违规超额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问题。

为抓实抓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市政府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一步分析原因、梳理分类,建立问题清单,责成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限期逐项进行整改,同时建立健全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审计整改成果。责成市政府督查室、市审计局等部门进一步跟踪督促整改,对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具体整改措施:1.对未及时拨付和使用的扶贫资金2832.37万元,已责成相关单位落实整改。其中,责成财政部门收回因项目已完成或无补助对象的资金573.73万元继续用于扶贫项目;责成有关县(市、区)政府加快推进项目进展,及时拨付完工项目未结算、未验收以及项目未落实、未开工或进展缓慢的问题资金1737.05万元;责成各相关单位在贷款期限到期后及时拨付补助资金501万元。2.对九龙江大桥项目多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和违规超额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等问题资金835.89万元,因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系临时抽调,目前已撤离,影响整改效果。已责成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整改落实。3.对因项目未验收无法及时拨付和使用的林业专项资金3540.4万元,已责成林业部门加快项目验收,目前相关单位正在办理验收手续。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