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第七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我市报送的《福建省漳州市推动集体林地“三个转化”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践案例成功入选,改革经验获得国家级认可,将在全国范围内供各地学习借鉴。
作为东南沿海重要林区,漳州集体林地占比高,是发展乡村经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宝贵家底。近年来,我市坚持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主线,立足本地林业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集体林地盘活利用、集体经济提质增效,不断推进制度机制创新,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集体林业发展之路。
针对集体林地长期存在的资源底数不清、收益分配不均衡、林业资产难以变现等堵点难点,我市创新探索股份合作路径,构建利益共享机制,推动集体林地资源确权量化,激活林地要素价值。大力推行场村共建模式,引导国有林场、村集体、林农开展多方合作,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特色林产品加工等多元业态,推动林业发展由单一林木采伐向立体开发、全链条增值转变。同时加快智慧林业建设,完善林业要素流转交易、金融配套服务,积极挖掘森林碳汇潜力,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拓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让山林资源真正成为带动村集体增收、群众致富的绿色财富。
随着改革持续落地,全市集体林地权益管理体系不断完善,社会资本进山入林的活力持续激发,林业产业规模稳步壮大,一大批涉林村集体经济实现稳步增长,林农财产性收入得到有效提升,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实现有机统一。
此次入选国家级典型案例,是对我市多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践的高度肯定。我市将持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做好改革经验总结提升,不断完善政策配套,持续释放集体林业发展活力,扎实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漳州融媒记者 蔡楠楠 通讯员 金亚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