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劳务派遣用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人社办〔2024〕135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相关部门:
现将《2024年度劳务派遣用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度劳务派遣用工“双随机、一公开”
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维护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2024年下半年福建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综合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市监信〔2024〕221号)相关要求,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度劳务派遣用工“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按照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实施、协同推进、权责明确、公开透明的原则,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推进公正监管、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切实做好2024年度劳动用工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
二、检查部门及内容
联合检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和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执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29家取得劳务派遣许可企业,此次随机抽取比例为5%(22家)。检查实施的机构为市、县级相关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检查事项为:劳务派遣企业年度经营状况、经营范围是否超出行政许可、是否把注册资金抽调而少于200万元、是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依法派遣员工、是否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等相关情况;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是否有在非“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是否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是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履行相应义务等相关情况。
市场监管部门检查事项为登记事项检查。检查内容为:营业执照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经营期限的检查;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检查;注册资本认缴(实缴)情况的检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的检查。
三、工作安排及实施步骤
(一)抽查时间。本次联合抽查于9月24日开始至10月30日结束。9月30日前,通过福建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完成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和执法检查人员分组匹配;10月24日前,完成部门联合现场检查工作;10月30日前,完成本次检查结果的录入公示(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录入及公示)。
(二)检查流程。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程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联合检查任务。
1.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本次检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福建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设置联合抽查任务,统一抽取随机检查对象,并自动派发给各相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市场监管部门。
2.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各相关部门针对任务要求调配好执法力量,确定好执法检查人员后,应及时完成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匹配结束后,成立联合检查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执法检查人员担任组长。原则上不得更换执法检查人员。
3.开展现场联合检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进行现场检查,检查组组长负责检查任务实施期间的组织协调管理,组员应当积极配合、服从组长安排,按照各自分工完成检查任务。检查前,检查组组长应提前联系检查对象做好迎查准备工作,一次性告知检查对象需要准备的全部材料;检查中,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严格按照既定抽查内容实施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准确、完整填报《劳务派遣单位用工情况汇总表》,并以拍照和文字记录的方式记录发现的问题,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签字盖章。实施现场检查要一次完成,执法检查人员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抽查内容,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检查任务要合并一次性完成。
(三)结果认定。现场检查结束后,执法检查人员要按照本部门相关的规范要求,坚持审慎、依法的原则,认定检查结果,形成最终检查结论,并对检查结论负责。
1.录入公示。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执法检查人员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检查结果录入福建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福建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进行公示。
2.后续处理。根据检查结论,依法依规做好检查结果后续处置和相关线索移交工作。在检查中发现检查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相关职能业务机构进行后续处置。属于其他部门监管的,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查对象在检查任务完成截止日前有已完成注销、被撤销设立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况的,不再开展检查,检查组组长负责将此类检查对象名单报送至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审。
四、抽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合理统筹时间,加强联系沟通,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执法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业务,熟练掌握抽查事项的检查要求,严格依照规定执行抽查任务,做到应查尽查,不留死角,防止检查走过场、搞形式主义,确保履职到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回应关切。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结合检查工作进行普法宣传教育,督促各劳务派遣企业规范劳动用工管理,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同时要密切关注舆情,积极迅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形式、新苗头,做到防早防小、审慎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
(三)加强协同联动,严守工作纪律。各相关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解决各自业务条线在抽查中遇到的问题,依职责做好后续监管执法工作。执法检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保密纪律和群众纪律,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接受企业赠送的礼品。对违反规定实施检查或被企业投诉的抽查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