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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整合泌尿系统类、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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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医保局、卫健局,市医保基金中心(含监测中心),各公立医疗机构,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5〕100号)和《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闽医保〔2026〕3号)规定,经研究,现就规范整合我市泌尿系统类、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一)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规范整合设立“肾盂内压检查费”等泌尿系统类项目108项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含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价格,具体详见附件1。

    2.取消规范整合前“肾盂测压”等584项相关泌尿系统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2。

    (二)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1.规范整合设立“神经传导速度测定费”等82项神经系统类项目并确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含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九医院)价格,具体详见附件3。

    2.取消规范整合前“脑电图”等374项相关神经系统类项目,具体详见附件4。

    二、医保配套政策

    本次规范整合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泌尿系统类、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属性、限用范围和个人先行自付比例,超出项目价格以上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市医保中心要及时做好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及时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子系统医疗服务价格一览表中上传价格项目。市医保中心和各县(区)医保局要加强对医疗机构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及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要开展新政策实施跟踪监测,强化相关费用审核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各县(区)卫健局要督促医疗机构提供质价相符的医疗服务,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

    (二)各相关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做好价格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做好本单位收费系统的维护与更新工作。

    本通知自2026年5月20日起执行。以往有关价格项目及支付政策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医保、卫健部门。

    附件:1.漳州市规范整合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漳州市取消规范整合前泌尿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漳州市规范整合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漳州市取消规范整合前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漳州市医疗保障局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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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