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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2021/11/16 2.4k 阅读 441 点赞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漳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以下简称《管控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管控方案》,主要任务是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即“三线一单”),并实施应用,以加快推进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促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依据

1.《“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环办环评〔2017〕99号);

2.《“三线一单”编制技术要求(试行)》(环办环评〔2018〕14号);

3.《“三线一单”成果数据规范(试行)》(环办环评〔2018〕18号);

4.《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

5.《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环办环评〔2018〕23号);

6.《“三线一单”数据共享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环办环评函〔2018〕795号);

7.《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要点》(环办环评〔2019〕6号);

8.《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闽政〔2020〕12号)

三、主要内容

《管控方案》分为总体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要求、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2.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实施,动态管理。

3.总体目标。生态保护红线方面,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2905.4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空间面积的22.52%;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面积3086.65平方公里,占全市海域总选划面积的41.79%。到2035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功能不降低。环境质量底线方面,到2025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93.9%以上,全市年均PM2.5浓度不高于26μg/m3,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3%;到2035年,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97.9%以上,全市年均PM2.5浓度不高于22μg/m3,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95%。资源利用上线方面,全市用水、土地资源利用、能源消耗等达到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根据环境敏感性,结合发展方向,全市划定环境管控单元247个(陆域149个、海域98个)。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其中,优先保护单元116个(陆域72个、海域44个),主要为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域,以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功能为导向,依法禁止或限制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111个(陆域68个、海域43个),主要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以加快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导向,推进产业结构、布局、规模和效率优化,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般管控单元20个(陆域9个、海域11个),以预留今后发展空间和潜力为主,适度开展社会经济活动,推动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管控单元随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国土调查等成果予以动态调整。

(三)实施要求

包括5个方面:支撑高质量发展,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中,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要依据。强化成果落地应用,各级各部门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时,应符合“三线一单”的管控要求。加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做好与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政策之间的统筹衔接。提升环境管理效能,将“三线一单”成果应用到规划环评、建设项目环评、执法监督等过程中,构建全过程环境管理机制。实施动态更新调整,原则上每5年开展1次评估及更新工作,也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动态调整。

(四)保障措施

具体包括加强组织协调、技术支撑、宣传培训、监督考核4个方面。

四、措施亮点

《管控方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覆盖全市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推动经济高素质和生态高颜值互促共进发展,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奠定坚实生态环境基础。

一是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的客观需求。解决的核心问题是生产力布局、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的问题,明确划出三条线,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准入来倒逼产业的升级、布局的调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源头管控。

二是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效率的新手段。明确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地板”与“天花板”,规范开发行为,约束活动性质与规模,通过准入清单确定一个地方在“地板”和“天花板”范围内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从空间、总量、准入方面强化环境管理,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率。

三是发挥环评工作作用的新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硬约束,建立项目环评审批与规划环评、现有项目环境管理、区域环境质量联动机制“三挂钩”机制,更好地发挥环评工作的作用,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不断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解读机构:漳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 系 人:陈火清

联系方式:0596-252972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