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漳委发〔2017〕15号)、市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漳政综〔2018〕81号)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漳政办〔2018〕91号)文件精神,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积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融通和共享,按照《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委发〔2018〕28号)“深化集团化办学改革”要求:“推进名校带弱校,鼓励名校通过办分校、托管等多种形式输出师资、管理、教学及校园文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现就我市实施优质中学集团化办学,制定如下具体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来的“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要求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通过实施优质中学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促进公民办学校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优质中学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办学优势,向成员校输出先进教育教学管理经验和优秀校园文化,不断促进成员校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做大做强初中教育,推动全市高中教育质量持续提升。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组建10~15个优质中学教育集团,实行优质高中、初中学校一体化办学,确保集团内各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各县(市、区)在当地党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以优质高中为龙头和中心学校,负责牵头组织3~5所(龙海、漳浦可各不超过7所)高中或初中学校加盟,组建教育集团(含公办、民办学校,下同),市直中学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协调。优质高中学校通过办分校、托管等多种形式输出师资、管理、教学及校园文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共享。
三、主要措施
(一)构建高效办学模式
原则上我市各县(市)一中和其它普通高中一类生源校都可组建教育集团,实施集团化办学。加盟的高中或初中学校可以是薄弱学校、新办学校,也可以是优质初中学校。
教育集团内各高中或初中学校加挂“某某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其中核心学校可加挂“某某中学分校”,由优质高中学校校长担任教育集团总校长,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集团内高中或初中学校校长联席会,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将集团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纳入统一规范的管理之中,并科学评价集团学校教育质量。
具体由牵头的优质中心学校负责组织申报,填写《漳州市优质中学集团化办学申报表》(见附件),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首批集团化学校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30日。
申报学校须制定集团化办学建设方案(内容包含发展现状、办学目标、主要措施、组织保障等)
(二)优化集团学校管理机制
1.建立管理干部和教师双向交流机制。优质中心学校可派校级领导或中层干部到集团成员学校或分校担任领导职务或挂职,参与教育教学管理。集团成员学校或分校可选派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到优质中心学校挂职交流,也可选派学科教师到优质中心学校跟岗学习,参加教学教研工作。优质中心学校选派到集团成员学校或分校开展校际协作交流的教师(含管理人员),可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中优先考虑。
2.加强教学和教研合作管理。集团内学校要加强教育教学和教研统一协调管理工作:
(1)统筹教学教研。由优质中心校负责每年至少召开3次校级教育教学教研统筹协调会,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教育集团内各学校的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统筹安排学科教研活动时间,统一进度,每学期3次开展联合教研组或备课组活动,集团内学校联合开展教学研讨与课题研究。
(2)统一质量检测和分析。集团内学校每学期期中考试做到统一考试和质量分析,统一做好市级期末考试或质检考试分析研究。
(3)加强教学观摩。以优质中心校为核心每年举行1次教学开放周活动。开展优质课观摩活动,促进教师业务水平提高。
(4)教学资源共享。优质中心校及其它学校的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体育馆等场地和设备,及教案、课件、教研成果、学科教学资料等各类教学资源向集团内师生开放,共享教育教学设施和成果。
(5)开展名师专业引领。充分发挥集团内学校省市级研究型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专业引领作用,提高教师学科业务能力,共同参加培育青年教师的相关活动。
3.开展集团内学校师生交流活动
(1)建立集团内学校高、初中对应年级挂钩制度。高中教师定期为集团内学校初中优秀学生开讲座。
(2)开展面向集团内学校初中优秀学生的夏令营、金秋营或冬令营活动。树立初高中教育质量“六年一盘棋”办学理念,尤其是要抓好语文阅读与写作、英语音标与语法、实验课程等教学渗透工作。
(3)抓好优秀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培养工作。初中开始抓好学生学科核心素养的培养,扎实抓好高中学科竞赛,力争高中奥赛取得成绩,积极应对高校自主招生政策。
(三)加强招生政策支持
为促进集团内学校优质均衡发展,各优质普通高中每年自主招收保送生名额,可根据集团内学校平时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优先录取集团内学校优秀初中毕业生,剩余名额再根据政策规定要求招收其它学校学生。
(四)强化组织保障机制
实施优质中学集团化办学是继我市复办各县(市、区)一中初中部后,落实教育补短板、实施初中壮腰工程的又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高中教育质量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工作,要建立定期考核评价制度和退出机制,对于工作积极性不高、成效不明显的集团成员校进行清退,并及时补充其他学校,确保优质中学集团化办学运行良好,取得实质成效。
集团内优质中心学校要积极尝试和探索办好教育集团的各种有效途径和方法,逐步建立科学的、开放的、富有创新精神和充满活力的管理体制以及坚强有力的、务实高效的工作机制。要注意加强队伍建设,加大教科研力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集团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漳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