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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支持福建自贸区建设有关出入境政策措施解读(之二)

2016/04/03 6.8k 阅读 412 点赞

公安部支持福建自贸区建设有关出入境
政策措施解读(之二)

——10项举措有何内涵

     此次公安部实施支持福建自贸区建设的1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主要涵盖了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优化福建自贸区出入境软环境,吸引聚集境外高层次人才和符合市场需求的外籍人员

允许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在福建自贸区内工作的外籍人员申请永久居留;放宽福建自贸区内外籍高层次人才年龄限制,畅通外籍高层次人才从就业居留向永久居留转换;为长期在福建自贸区工作的外籍人员签发五年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允许福建自贸区内境外高层次人才聘雇外籍家政服务人员。

   (二)拓展外国人入出境渠道,构建更为便捷的对外开放环境

    支持福建向国务院申请在平潭澳前码头、泉州晋江机场口岸实施外国人口岸签证政策;支持福建向国务院申请试点实施外国旅游团乘坐邮轮经厦门入境免签政策。

   (三)扩大流动人口异地办理赴台证件城市范围

    允许泉州、漳州、龙岩市为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本市户籍的配偶及未满16周岁的子女,以及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就业、就学人员及其配偶和未满16周岁的子女办理赴台出入境证件。

   (四)首创使用赴台团队旅游一次证件

    允许临时来闽的省外居民经福州、厦门、泉州赴马祖、金门、澎湖团队旅游,或经厦门乘坐邮轮、经平潭乘坐直航客船赴台湾团队旅游,可在当地有资质旅行社的组织下,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办“一次出入境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不受暂住期限等条件限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