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按照《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建省“十四五”金融业发展专项规划》等总体部署,结合漳州发展新任务新要求编制。本规划重点阐述“十四五”时期(2021-2025)我市金融业发展的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未来五年我市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二、主要内容
(一)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
1.发展基础。金融产业发展总体持续向好,多元金融业态体系日趋健全,资本市场利用水平大幅提升,金融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金融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精准有力。
2.问题和短板。金融产业定位有待强化,金融供给水平有待提升,新兴金融发展有待加快,金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
3.发展环境。分析“十四五”时期漳州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金融业发展迎来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
(二)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1.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产融合作为主攻方向,以金融服务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两岸融合发展为特色亮点,深入推进实施“六大金融工程”,着力提升金融业发展质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努力构建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提供坚强金融保障,奋力谱写富美新漳州建设新篇章。
2.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坚持服务实体与金融发展相兼顾,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相促进,坚持创新引领与风险防范相协调。
3.战略定位。以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着力打造产融合作创新发展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和金融支持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
4.发展目标。“十四五”期间,力争实现金融产业绩效、金融服务能力、金融生态环境同步提升,基本建成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金融体系。到2025年,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340-360亿元,保持金融业增加值增速高于GDP增速;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5.5%-6.0%,实现在全省位次不断前移;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分别达到5200亿元和5800亿元;保险机构保费收入达到140亿元,保险深度达到2.2%,保险密度达到2750元/人;每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1家,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到12家以上;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提高至4倍。
(三)重点任务
1.产融合作创新发展工程。围绕漳州市培育千百亿产业集群行动计划,创新产融合作模式,拓展新兴金融业态,推进金融资源直达实体经济,助力我市“十四五”期间培育形成9个千亿产业集群、5个超五百亿产业集群。
2.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程。聚焦乡村振兴金融需求,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完善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三农”领域,助力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
3.金融开放合作升级工程。以对台金融先行先试为引领,开展跨境金融改革创新和区域金融合作交流,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推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金融业开放合作。
4.金融组织体系完善工程。坚持招商引资与本地培育相结合,引进新设金融市场主体,集聚发展多元金融业态,提升金融机构体系能级,建立完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
5.资本市场利用提升工程。抢抓资本市场深化改革机遇,培育壮大上市挂牌主体,提高上市公司发展质量,加强债券融资工具利用,多举措拓宽实体经济直接融资渠道。
6.金融生态环境优化工程。坚持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完善金融监管与风险防范体系,提升金融服务平台功能,优化金融产业空间布局,加强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打造一流金融营商环境。
(四)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实施机制、优化政策支持、动员社会力量等四个维度,构建实施保障体系,确保规划高效执行。
三、措施亮点
《金融规划》坚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力求更好适应时代要求、符合发展规律、体现漳州特色。
一是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金融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衔接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文件部署,与上位规划及市本级其他规划的总体方向保持一致,确保各环节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二是坚持从更高视角谋划金融业发展布局。《金融规划》跳出“站在金融谈金融”传统框架,以服务大局、服务城市、服务实体、服务民生为核心,高位谋划漳州金融业发展布局,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动金融业从要素保障向现代产业迈进升级。
三是坚持结合实际确保规划战略指导作用。《金融规划》充分考虑漳州发展特色和需求,创新提出产融合作创新发展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试验区和金融支持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区等“三区”定位,并围绕“三区”创建设定重点任务,具有先导性、引领性和战略指导性。
四是坚持以工程化思维牵引规划落地落实。《金融规划》立足漳州金融业发展阶段性难题和亟待突破关键环节,参考国内外领先地区先进经验,将主要任务和发展举措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细化分解落实为六大工程和若干具体项目,着力推动规划蓝图变为现实。
本规划执行日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解读机构: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林加欣
联系方式:0596-203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