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工业投资项目“早竣工、早投产”,市工信局、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多次组织召集相关市直部门业务人员研究讨论,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意见后,研究制定《漳州市工业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改革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在审批标准不降低、审批事项不减少前提下,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速项目并联审批,有效缩短竣工与投产时间差,实现工业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改革目标任务。
三、主要内容
1.工作流程。一是模拟验收前期环节。“竣工即投产”是指工业投资项目基本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前置条件,如:外架已拆除、底部管网已完成、混凝土已浇捣完成并具备强度要求等),由业主向属地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审批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综合窗口)申请竣工验前指导服务,并提交相关技术资料;综合窗口审核通过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提前介入、指导服务,各验收部门按时赴项目现场对企业项目开展模拟验收,做足模拟审批全面准备,向符合前置条件的项目出具联合意见书和整改内容清单。二是模拟验收核验环节。业主根据模拟验收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后,向综合窗口申请核验并报二次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等。核验确认已完成整改后,建设工程在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后,可进入设备安装和二次装饰装修工作(属特殊建设工程的未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不得施工)。三是正式验收环节。完成二次装修和设备安装后,业主向综合窗口申请联合验收,再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协调各专项验收部门,结合全面模拟验收情况进行正式联合验收,各部门现场向企业反馈竣工验收意见,实现项目竣工即可投入生产或试生产。
2.适用范围。“竣工即投产”适用于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和迁建的一般性工业投资项目,存在如下情形的,如涉及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重大环境影响等六种项目,不得纳入清单。
3.基本原则。主要有自愿申请、一窗受理、联合办理、限时办结等四个原则。
4.支持事项。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支持分栋分批验收、支持提前开展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支持提前进场安装生产设备。
5.服务事项。主要是明确十一个相关市直部门(公司)的具体服务事项。
6.工作要求。主要是成立市“竣工即投产”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挂靠在市工信局,负责推动全市工业投资项目“竣工即投产”改革落地实施;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视情况会同各相关部门组建项目服务专班,实行“一项目一专班”管理,强化责任落实。
四、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市工信局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解释。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工信局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解 读 人:邱长勇 林卫华
联系电话:0596-2023486;0596-2182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