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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本市政策解读

解读《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09/02 7.6k 阅读 101 点赞

一、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加快完善幸福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与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漳州市实际,制定《漳州市加快推进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及促进漳台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四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

(一)加强养老服务供给,建设颐养福地。一是健全养老服务网络,实现惠民政策即申即享、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养老地图线上查询、养老服务线上预约。二是激活农村幸福院,实施质量提升“三四五六”工程。三是发展城市社区养老服务,提高运营补助,实施星级奖补激励。四是拓展居家助老服务,将服务内容扩展至探访关爱、健康管理和适老化改造等多个方面,使服务内容更精准,服务水平更专业。五是扩大老年助餐服务,依托社会力量建设幸福食堂,按比例向老年人提供就餐补贴,按人次给予运营方运营奖补。六是提升养老机构运营活力,建立乡镇敬老院运营经费补助机制。

(二)拓展健康支撑体系,建设康养胜地。一是完善养老照护服务,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提供住养费用补助和照护人喘息服务补助。二是促进医养有机结合,在养老机构建设医疗关口前移科室,开通医保延伸端口。三是推动开设家庭病床,鼓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为入住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四是完善奖补激励机制,将医护人员在养老机构的服务按双倍服务量计算,对关口前移科室予以补贴,对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机构实施评价奖补。

(三)推进银发经济发展,建设创业热地。一是发展普惠养老金融服务,提高政府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标准,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人员予以保险补助。二是支持旅居养老业态发展,对旅居老年人次达到标准的企业(机构)予以奖补。三是鼓励颐养产业发展,开展“点单式”家庭养老服务试点。四是加大老年产品用品开发,对老年产品用品国家标准牵头编制单位、国家部委推广的老年用品产品研发单位予以奖补。五是鼓励社会资本发展养老产业,对社会力量运营居家养老服务站、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以及承租国有物业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予以租金减免。

(四)深化漳台养老合作,建设两岸融合高地。一是营造良好创业发展环境,支持台资企业在大陆开展养老服务。二是便利台胞在漳养老服务,已申领台湾地区居民居住证并在漳居住生活三个月以上的台湾籍老年居民,同等享受漳州市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和就餐补贴政策。三是加强漳台养老人才和服务标准合作交流,聘请台湾地区养老专业人才授课培训、带班教学。台湾居民入职我市养老服务机构,与大陆居民同等享受入职奖补和在职补贴政策。

三、政策执行起止时间

《若干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漳州市民政局 

解 读 人:罗晓红

联系方式:0596—2069342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