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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05/24 6.4k 阅读 405 点赞

漳政办〔2017〕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加强对陆上(不含城镇)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的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我市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沈志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钟连海  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曾平西 市经信委党组成员、调研员

  成 员:张国海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沈一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洪小琪 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张永金 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 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蔡英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志勇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林远鹏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分管经信工作的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经信委

  办公室主任:韩天德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副主任:邱长勇  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科长

  成 员:许祯祥  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副科长

      戴玉琼  市经信委经济运行科科员

  (联系电话:2025668  传真:2033332)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指定管道保护牵头部门,并成立县级陆上石油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乡镇联络机制,管道途经的乡镇,县政府(管委会)要负责指定一名乡镇领导作为负责人,提高隐患问题处置的效率。

  以后若遇人事变动以工作分工为准,不再另行发文。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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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