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2017〕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实施好我市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市战略,现将《2017年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