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2017〕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人社局、财政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闽政〔2017〕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应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市人社局(联系人:许振宇,电话:2022030),由人社局汇总后上报市政府。
附件:漳州市2017年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支出计划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