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便函〔2019〕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政办函〔2019〕48号),经研究决定成立漳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同时撤销漳州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研究审议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重要政策措施;督促检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兰万安 副市长
副组长:陈叶伟 市政府办副主任
李辉煌 市人社局局长
乔敏荣 市发改委党组成员
吴 勇 市公安局副局长
施晓莹 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琼辉 市住建局副局长
成 员:黄 辉 市工信局总工程师
顾贤生 市司法局副局长
朱云龙 市人社局副局长
郑凯木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蔡英明 市水利局副局长
苏明河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佳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刘宝明 市信访局副局长
陈志福 市法院副院长
张镇国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曾景贤 市总工会副主席
黄忠良 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吴汉城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李桂东 市国资委四级调研员
吴文炳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
林韶君 市税务局副局长
李明金 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杨人荣 市通管办常务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副局长朱云龙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调整。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 11月 2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