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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

2023/04/02 8.6k 阅读 177 点赞

漳政办〔202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的通知》(闽政办〔2023〕3号)要求,强化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确保全市耕地数量、质量双平衡,经市政府同意,现下达2023年各地补充耕地任务(详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年度任务。补充耕地任务完成情况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关系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大局。补充耕地任务包括补充耕地面积、补充水田面积、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等三项指标。市委、市政府将补充耕地任务列入漳州市2023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提升年”活动和“七比一看”竞赛。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补充耕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分解下达至所辖各乡镇(街道),落实到具体项目和责任单位,倒排补充耕地项目推进时间表,规范项目实施,严格全程监管,加强考核调度,确保按时保质完成。2023年6月底前完成补充耕地年度任务的30%、8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60%、9月底前完成年度任务的80%、11月底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自行补充耕地任务无法完成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可通过省、市域内指标有偿调剂。

二、科学实施补充耕地。各地要组织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利用各类相关资金,探索引入社会资本,通过科学实施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等,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立项选址管理,确保补充耕地地块符合规定要求。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统筹考虑农用地、建设用地整理和生态保护修复,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格局,在实现良好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的同时,增加耕地面积,提升耕地质量。鼓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根据立地条件实施土地平整,将建设区域周边拟退果退林后恢复为耕地的地块、其他零星非耕地地块纳入建设范围,对具备条件的旱地增加灌溉设施提质改造为水田,并实施土壤改良和地力培肥,增加耕地、水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等别。新增和改造耕地应尽量利用剥离的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推动提升耕地质量。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各类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质量等别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的,实施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2023年各地剥离再利用任务数将按2019—2022年已批已供未建设项目和2023年批准已供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质量等别8等及以上优质耕地数量下达,各地具体任务数由市自然资源局另行下达。

三、加强新增耕地管护。各地要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出台新增耕地管护规定,落实管护资金,项目建成后及时与所在地乡镇(街道)或村集体签订项目移交管护协议,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认真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确保“六个严禁”、耕地“进出平衡”等要求落实到位。

四、严格任务考核奖惩。补充耕地按“七比一看”竞赛工作进行考核。各地对新增耕地要按照规定严格核实认定,加快入库进度,对未达到国土变更调查耕地标准的,不得认定为新增耕地,确保位置准确、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做到“地、数、图”一致。超额完成补充水田任务的,超额部分可用于冲抵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任务。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旱地改水田,参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省级奖补标准执行。对未完成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地区,责令限期整改到位。违法建设占用耕地的,追加相关地区下一年度相应补充耕地任务。

附件: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3年补充耕地任务表

单位:亩

县(区)补充耕地面积旱地改水田提质改造面积
其中:补充水田面积
芗城区34917592
龙文区1286434
龙海区720360190
长泰区475237125
漳浦县1246623329
云霄县559280148
诏安县539270142
东山县1376836
平和县587293155
南靖县493247130
华安县35817995
古雷开发区746373197
漳州台商投资区33416788
漳州高新区498249131
漳州开发区632
常山开发区25126
合  计7200360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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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