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地〔2022〕58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2022年第十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22〕127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县2022年第十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编号东2022P08,土地面积2.4544公顷,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场、超市),宗地使用东山县人民政府以东政地〔2020〕29号、东政地〔2020〕30号、东政地〔2020〕31号、东政地〔2020〕32号、东政地〔2020〕33号、东政地〔2020〕34号、东政地〔2022〕59号、东政地〔2022〕60号、东政地〔2022〕61号、东政地〔2022〕64号文批准收回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
你县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