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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建东旺饰品有限公司2011(挂)11-1号宗地等四宗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批复

2024/02/22 1.3w 阅读 469 点赞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福建东旺饰品有限公司2011(挂)11-1号宗地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23〕58号)、《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福建东旺饰品有限公司2011(挂)11-2号宗地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23〕59号)、《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福建东旺饰品有限公司2011(挂)11-5号宗地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23〕61号)和《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福建东旺饰品有限公司2011(挂)13号宗地闲置土地处置方案的请示》(常侨区〔2023〕62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建东旺饰品有限公司2011(挂)11-1号、2011(挂)11-2号、2011(挂)11-5号、2011(挂)13号宗地闲置土地处置方案。

你区处置上述地块,应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等规定执行。具体手续由漳州市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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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