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24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自然资〔2024〕2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区2024年第一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
拟出让用地三宗,合计土地总面积24.1850公顷。其中:
(一)漳州高新区南江滨路以南、纵十八路以东C2-1地块(高新2019-13储备地)面积14.9828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1〕513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14.9828公顷。
(二)漳州高新区西环城路以东、漳码路以南01地块(高新2022-04储备地)面积6.3760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交通运输用地-交通服务场站用地(交通服务设施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3〕83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6.3760公顷。
(三)漳州高新区靖圆大道以西、创新路以北03-1地块(高新2022-27储备地)面积2.8262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商务金融用地(商务服务用地、办公场所用地);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23〕797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2.8262公顷。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