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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三级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的批复

2024/06/11 8.6k 阅读 136 点赞

市水利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三级河道采砂规划的请示》(漳水〔2024〕5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漳州市三级河道采砂规划(2024—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不划定可采区河段,划定保留区河段4个,划定禁采区河段12个,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二、《规划》的实施要牢固树立和贯彻统筹兼顾、科学合理、适度利用、有序开采的理念,以加强河道保护管理、保障资源可持续开采利用为目标,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资源与环境的关系,优化河道安全保护与河砂资源开发保护格局,实现河道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惠民利民。

三、各有关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完善措施保障,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推进本辖区河道采砂保护管理工作。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畅通信息渠道,严格监管执法,形成工作合力,坚决打击非法采砂、取土等破坏河道稳定行为,确保防汛和水生态安全。市水利局要牵头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检查和考核评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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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