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围绕漳州市“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求,从我市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出发,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范围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三个方面急需立法规范的事项。立法计划一般不超出立法规划的总体安排(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提出的急需通过立法予以调整的项目除外)。
三、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和公民请写明法规项目名称、立法必要性、立法依据、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定的主要制度等内容。可以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草案文本。
四、本次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五、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并注明建议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相关附件请登录漳州人大网站(http://www.fjzzrd.gov.cn)下载。邮寄地址:漳州市胜利路100号十五号楼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邮政编码:363000;联系电话:7070097、7070076,传真:7070098;电子邮箱:fjzzrdfgw @163.com。
特此公告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30日
附件: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10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