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地〔2018〕46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区2018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漳国土资﹝2018﹞8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漳州市区2018年第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拟出让的高新区中部组团安置房一期用地面积5.834585公顷,土地用途: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等),宗地使用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16﹞952号批准农用地转用并征收的国有建设用地。
你局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39号)等规定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