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漳州市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部分内容的通知

2019/06/09 8.4k 阅读 543 点赞
漳政办〔2019〕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的意见》(漳政综〔2018〕38号)出台后,在培育农村电商市场主体、推动示范工作创优、农产品网销出村等方面较好发挥了政策激励作用,取得一定实效,首创的“一户一店一码”电商助力扶贫模式入围全省改革开放四十周年“福建影响力”优秀案例。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存在电商交易额补助标准设置较高等问题。为更好的发挥电商助力扶贫的政策效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助力精准扶贫六条措施的意见》(漳政综〔2018〕38号)第一条措施的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运营企业推动平台内贫困户年电商交易额超过50万元的,按交易额的5%予以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年电商交易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农林专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农村电商服务站(转化为小微企业)、企业,按交易额5%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以上措施涉及贫困户的奖励和补助予以叠加。政策所需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同级财政负担。本修改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