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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漳州全域旅游卡视同发票参与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的通告

2020/10/01 1.1w 阅读 464 点赞

为回馈广大消费者,切实发挥“你消费、我买单,亿元奖励等你拿”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带动作用,决定将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视同发票,参与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活动内容

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持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至合作景区或单位进行消费的用户,其激活后获取的卡号(非实体卡卡面号码),与“你消费、我买单,亿元奖励等你拿”活动11月份抽取的一般消费类发票抽奖和百万消费回馈奖的中奖发票号码所取的号码段进行匹配,比对出幸运消费者, 即可中奖。

二、奖励对象

奖励对象必须为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的实名注册、激活使用的用户,在2020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持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到合作景区或单位消费且有记录,经漳州市文旅局和漳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认定并由公证处公证后,方可参与兑奖。

三、奖项设置

本次全域旅游卡视同发票参与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仅限一期,匹配“百万消费回馈奖”和“一般消费类抽奖”两类奖项分别给予奖励。

(一)匹配“百万消费回馈奖”奖励

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激活后获取的卡号(非实体卡卡面号码)后四位与“你消费、我买单,亿元奖励等你拿”活动11月份抽取的百万消费回馈奖的中奖发票号码后四位一致的,即为中奖者。每人奖励100万元(税前)消费额度(仅限在漳州市区域内消费,有效期至2021年2月28日)。

(二)匹配“一般消费类抽奖”奖励

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激活后获取的卡号(非实体卡卡面号码)后三位与 “你消费、我买单,亿元奖励等你拿”活动11月份抽取的一般消费类抽奖中奖发票号码后三位一致的,即为中奖者,奖励金额按对应奖项等级确定。即:

特等奖按卡种面值的100%奖励;

一等奖按卡种面值的80%奖励;

二等奖按卡种面值的50%奖励;

三等奖按卡种面值的30%奖励。

按卡种面值的不同比例以现金形式进行奖励,奖金四舍五入取整元计算。若卡号匹配到多个中奖号码的,仅限就高领取一次。

四、兑奖规则

(一)中奖信息通过公共媒体、漳州通APP、漳州全域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兑奖日期。自中奖号码公布之日起60日内为兑奖时间(兑奖截止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未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中奖者兑奖时,应提供中奖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并提供与中奖卡持有者姓名相同的银行卡复印件。经确认无误后,由中奖者签字确认。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材料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充分保护中奖者隐私,中奖者信息未经中奖者同意,不对外公布。

(四)中奖者可在漳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兑奖手续;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兑奖,对其中涉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将由相关责任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兑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件的;

2.超过兑奖期限;

3.私自非法伪造卡号;

4.仅限漳州全域旅游卡(惠工卡)主卡人领取,副卡人不具备领取资格;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其他事项

(一)中奖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兑奖机构按照国家相关税收政策代扣代缴,由市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征收。

(二)本活动由市文旅局、漳州市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外解释。

漳州市商务局

漳州市住建局

漳州市发改委

漳州市文旅局

漳州市税务局

漳州市财政局

2020年9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