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安排,市委巡察五组自2020年10月12日起对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巡察的主要对象是:市政府办公室党组、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政府各驻外办事机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加强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的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完成“六保”任务等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市直机关践行“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为建设富美新漳州、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当好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先锋、新增长极和重要引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巡察期间,市委巡察五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705960015(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00-18:00);设专门邮政信箱:漳州市B0069号邮政信箱,邮政编码363000,中共漳州市委巡察五组(收);同时,在市政府大院十月楼西侧附属楼一楼楼梯拐角处设置联系信箱。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客观地反映问题。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涉及巡察监督内容的问题。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市委巡察五组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