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漳州市对外公开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任务进展情况

2025/07/29 10.0k 阅读 441 点赞

漳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始终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抓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按照《漳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漳委〔2022〕35号)要求,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截至目前,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涉及漳州市的4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8个正在推进整改。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8个正在推进整改的任务进展情况公开如下:

一、华安县玉石加工、纸业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负面清单管控要求问题

市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改委

责任单位:华安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整改进展:

1.加快企业入园。制定玉石加工企业入园问题整改方案,昌华石业、和发制辊、华玉石业、山水玉石等6家企业已入园。

2.强化技改提升。漳州盈晟纸业有限公司对PM1、PM2生产线启动技改,技改项目环评已完成工程分析和部分影响章节编制。

二、龙海区、漳浦县、华安县、漳州台商投资区等地家具、石材、水泥加工企业退城入园问题

市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工信局

责任单位:龙海区、漳浦县、华安县党委和人民政府,漳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进展:

①龙海区家具产业园选址于程溪镇下庄工业园,地块控规于2024年10月底已获批入库,成片开发方案于2025年5月20日获省政府审批通过。②漳浦县剩余的68家石材加工企业已全部位于石材集中区。③华安县开工建设华丰产业园,引导昌华石业等6家玉石加工企业入园发展。④漳州台商投资区对照《漳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用地布局、现有工业集聚区范围以及环评手续,实施分类整治,搬迁或停产家具、石材、水泥加工企业95家,转型升级4家。

三、水生态环境问题较为严峻

市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海洋渔业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投资区)党委(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进展:

1.持续推进“两江两溪”综合整治提升。完成全市714个入河排污口的排查工作,完成整治689个;排查整治河道“四乱”问题391个,全部完成整改;完成30公里污水管网建设任务;积极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2024年漳州市化肥使用量同比减少3.67%;2025年以来,推动全市21个项目进入省储备库水质提升工程项目名单。2025年1—6月,全市49个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98%、同比提升2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63.3%、同比提升20.4个百分点;12个国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100%、同比提升8.3个百分点,Ⅰ—Ⅱ类水质比例33.3%、同比提升8.3个百分点。

2.突出抓好漳浦鹿溪水质综合整治提升。完成鹿溪北岸污水主干管改造项目、大南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并通水运行。完成黄仓溪、龙潭溪、鹿溪等流域村庄污水改造工程并投入使用。完成漳浦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容项目主体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安装率97%,处理工艺管道、进出水管道已安装,第一条生产线已进入活性污泥培养阶段,已通水试运行。2024年以来,后港大桥国控断面水质均值达Ⅲ类。

3.突出抓好长泰洛宾国控断面水质提升。委托第三方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工作,累计排查长度350公里,溯源排查排污口369个,已完成300个排污口整治。2024年以来,洛宾国控断面水质均值稳定达Ⅲ类。

四、空气环境质量亟待改善问题

市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投资区)党委(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进展:

1.加快推进工业污染治理。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龙海区榜山镇集中供热工程持续推进;33台城市建成区内燃煤、燃油、燃生物质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5台在用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完成超低排放改造;3家水泥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6家建陶企业完成脱硝或低氮燃烧改造;持续开展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化工等行业企业VOCs综合治理;316座加油站完成三级油气回收改造等。

2.加强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出台《漳州市住建局2024年蓝天工程行动计划》《2025年漳州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提升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在建项目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有”措施要求。

3.加强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加大对芗城区、龙文区市区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力度,出动各类大型洒水车、交通护栏清洗车等399部,投入近2500名作业及管理人员,采取全天候机械和结合人工巡回的管理方式,高效保洁。同时,加强国省道过境城区重点路段的路面保洁,按要求落实清扫保洁频率。

4.持续优化交通禁限行规定。持续落实中心城区重中型货车禁限行区域的管理,进一步扩大中心城区禁限行区域,积极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

5.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治理。2024年以来,督促餐饮企业按要求规范安装油烟净化器,责令清洗油烟净化器1595家次。

6.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2024年10月8日下发《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查处违规销售烟花爆竹案件67起。

五、平和县建陶企业“煤改气”建而不用问题

市直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平和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发改委

整改进展:

1.加快推动直供天然气管道项目。西三线闽粤支干线平和分输清管站工程选址红线图已初步确定,完成可研报审,取得平和县政府社稳低风险评估意见、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2025年3月18日完成项目核准。

2.持续加大建陶企业监管力度。对平和县8家陶瓷企业加强监管,2024年以来共查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起。

六、全市养殖尾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问题

市直牵头单位:市海洋渔业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投资区)党委(党工委)和管委会

整改进展:

1.流域水产养殖治理抓典型引领。完成南溪流域和诏安湾沿岸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做法在全省海洋渔业系统予以推广借鉴。

2.提水式海水养殖治理抓试点先行。出台《漳州市提水式海水养殖发展规划》《漳州市提水式海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技术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快提水式海水养殖尾水直排入海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全市提水式海水养殖(工厂化+高位池)尾水治理,完善漳浦县深土镇、赤湖镇养殖尾水达标治理试点。

七、长泰区吴田矿山废弃矿区生态修复问题

市直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责任单位:长泰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林业局

整改进展:

截至目前,已完成示范区生态修复工作,共修复384亩;治理Ⅰ区,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完成57%,水、农田、林、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完成26%;治理Ⅱ区,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完成79%,水、农田、林、草等生态修复工程完成21%;治理Ⅲ区,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完成57%;治理Ⅴ区,山体生态修复工程完成27%。

八、平和县花山溪环境问题

市直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平和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住建局、林业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供销社

整改进展:

1.健全供水安全体系。每日开展平和县自来水厂原水及出厂水自检,每月送检原水29项指标和出厂水、管网水43项指标,每季度送检出厂水、管网水97项全指标;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完成113个农村集中供水点水质抽检。有序推进官峰水库和梨仔坑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完成库区一重山蜜柚、巨尾桉、混交林收储和苗木种植。

2.实施化肥减量行动。在花山溪流域饮用水源重点区域推广有机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沼液肥水还田利用,推动化肥减量增效,不断优化改进施肥方式。加强化肥市场监管,2020年以来,共组织化肥质量抽检6500批次,没收超标化肥38.04吨。

3.加快绿色转型升级。推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加大力度组织实施退果还林还耕,2020年以来,平和县共退出蜜柚种植约7.2万亩。

4.统筹开展多维治理。实施土壤污染管控修复,2020年以来,均完成省下达年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开展水土流失治理,根据省水利厅公布的数据,2024年平和县水土流失率比2015年下降6.17个百分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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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