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11月11日至12月11日,市委巡察六组对市贸促会党组开展巡察,并于2025年4月11日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贸促会党组承担巡察整改落实主体任务的情况: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会党组始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狠抓落实。对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会党组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坚决整改。巡察反馈会后,及时传达会议精神,部署整改工作,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累计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系统推进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审定、整改进展研判及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等工作。二是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会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牵头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馈问题细化30条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限。通过逐级传导压力,会党组全程紧盯整改过程,加强指导协调与督办检查,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高标准推进整改落地。按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逐条推进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在规定时限内见底清零。对需要厘清责任的问题,详细核实情况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强化警示震慑效应。同时注重标本兼治,将集中整改与长效治理相结合,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党组书记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扛牢整改第一责任。及时传达学习反馈会议精神,部署整改工作并牵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通过主持召开5次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统筹推进整改各项工作。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党组书记主动认领15个问题的整改牵头责任,指导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整改台账,推动整改有序开展。主持召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作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涉及个人及党组的问题全盘认领,从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角度深刻反思,明确改进方向。三是注重举一反三,健全机制巩固成效。在推进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深入剖析根源,注重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健全制度16项,强化制度管人管事的刚性约束。坚持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统筹融合,以整改成效推动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共组织215家企业参与境内外展会12场,深入调研企业、商协会174家,签发各类证书5342份,举办国际贸易知识、商事法律服务等培训活动5场,为漳州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服务企业网织的不够密。
整改情况:建立全市外资外贸企业名录,完成企业走访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一是建成“双库联动”管理体系。加强与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县(区)联系,全面摸排我市外资外贸企业底数,外资企业库动态更新至2062家;外贸企业库完善至2109家;二是深化企业调研服务。结合我会年初“学谷公、优服务、当先锋”主题活动,超额完成走访任务,并形成专题调研报告1份;三是截至目前,共走访外资企业990家,外贸企业962家。(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基本完成,基本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国际朋友圈交友不广。
整改情况:通过发动企业参加日本大阪世博会,完成对接省贸促会随团出访工作;通过与菲律宾伊利甘市经贸交流活动,签订合作备忘录,完成促进与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经贸往来的整改目标;通过展会促进与友好城市经贸往来,深化国际经贸交流。(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一是发动漳州八宝印泥和徐竹初木偶两家非遗企业参加在日本大阪举行的世博会,并开展现场表演及相关经贸交流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二是主动联系统战部、工商联、侨联等单位,收集世界漳州人信息,并进行分类整理统计;三是对接市外办,了解与我市建立友好城市(友好交流城市)的商协会、行业协会,为开展相关经贸活动做好准备工作;四是积极参与并助推福建漳浦与菲律宾伊利甘市建立友好交流城市关系,市国际商会与菲律宾兰佬菲华商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1日)
(3)紧扣2025年度市级53个境外重点展会目标,制定15场境外参展计划(菲律宾、马来西亚各2场)。截至7月3日,已组织98家企业参加8场境外展会。(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3.推动中菲“两国双园”经贸往来不力。
整改情况:已将中菲“两国双园”相关政策与规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提高干部职工对中菲“两国双园”工作的认识,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经贸信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企业出口菲律宾货物的商事认证服务。同时,以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为契机,邀请菲律宾中国商会等近10家境外经贸团体来漳开展经贸对接活动。发动企业参加菲律宾国际食品展,推动双方经贸往来。(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9日)
(4)一是已将中菲“两国双园”相关政策与规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并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菲律宾经贸创新发展示范园区的批复》等相关内容;二是积极为企业提供经贸资讯,在贸促会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经贸信息。4-6月共签发出口菲律宾原产地证8份;三是以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为平台,邀请菲律宾中国商会等近10家境外经贸团体来漳参会,并组织开展现场对接洽谈;四是聚焦菲律宾市场,组织10家食品加工企业参加菲律宾国际食品展(IFEX),现场达成意向成交额1000多万美元。(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9日)
4.未主动搭建经贸交易平台。
整改情况:积极发动企业参加国际性经贸交流会,提供我市企业外贸出口需求目录。借助国内展会平台开展经贸活动,按进度完成展会组织工作。以市国际商会名义参与主办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并组织开展经贸活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9日)
(5)一是组织5家漳州企业参加拉美国家代表团与福建企业家交流座谈会。协助省贸促会、省外办为萨尔瓦多驻华使馆提供关于塑料、物流、建筑、航空、纺织、技术、制造业、食品和饮料等领域的优质企业名单,推荐漳州市安莉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报名备案,助力我市与萨尔瓦多在以上领域的投资与贸易合作;二是借助展会平台开展企业服务升级行动。3月17日,举办成都漳州产业招商推介会;4月13日,举办海口漳州特色产业招商推介会;6月12日,组织企业参加长沙“中国—非洲经贸博览会”;6月27日,组织企业参加乌鲁木齐“(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并开展招商活动。三是以市国际商会名义参与主办第六届中国漳州(龙海)食品博览会,邀请境外经贸团体、商协会来漳参会,并组织漳州企业与境内外采购团体开展供需对接活动。(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9日)
5.组织企业参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认真做好青岛渔博会参展企业回访工作(已立行立改);组织我市企业参加“2025厦门国际跨境电商展”、“第三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9日)
(6)一是强化展后服务,完成第27届青岛渔博会23家参展企业回访;二是发动8家企业、2家采购商参加“2025厦门国际跨境电商展”;发动片仔癀药业、龙溪轴承等2家龙头企业参展“第三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实现参展企业零的突破。(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9日)
6.商事法律培训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提高对商事法律培训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开展“贸促服务助企行”RCEP等自贸协定宣讲活动,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一步扩大对外经贸政策法规培训覆盖面,帮助企业不断提升自由贸易协定的综合利用率。(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7)一是3月28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市贸促会(市国际商会)2025年国际贸易知识(含商事法律)培训工作,将培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科室,制定序时进度表,落实经费保障,下发培训计划通知。现已完成长泰区、云霄县、东山县、平和县4个县(区)关于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解读活动;二是在微信公众号设立“自由贸易协定政策解读”专栏,通过宣传推广RCEP等自贸协定规则、制作宣传栏、开展“学谷公、优服务、当先锋”主题调研活动、“贸促服务助企行”培训活动以及仲裁法律服务宣讲活动,宣传推广RCEP相关政策,发送宣传单600多份;三是6月24日召开漳州市国际商会2025年理(监)事会议、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暨国际贸易知识培训会,邀请厦门市海丝中阿经贸促进中心、大成中国区争议解决专业委、中国移动国际有限公司专家到会进行国际贸易知识宣讲,为企业精准赋能,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7.打造“企业之家”尚有差距。
整改情况: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服务企业活动,通过向企业推送经贸活动信息、服务参展参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等工作,密切与企业的联系,新增8家“专精特新”会员企业,开展企业会员交流活动,着力打造全市“企业之家”。(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8)深入县(区)指导基层贸促会开展工作,积极向企业推送经贸活动信息、服务参展参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巡察整改以来共新增8家“专精特新”企业加入漳州市国际商会,持续做精做强市国际商会会员队伍。(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9)6月24日召开漳州市国际商会2025年理(监)事会议、第一次常务理事会议暨国际贸易知识培训会,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并由市国际商会副会长企业东方科技集团(漳州)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志刚作国际贸易经验分享。各县(区)贸促会设分会场,组织辖区内国际商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企业代表收看并座谈交流,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实效。(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6月24日)
8.经贸摩擦预警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研究经贸摩擦预警工作整改方案,增加联系点和企业监测点健全预警网络体系,优化信息报送机制,指导各县(区)经贸摩擦预警联系点和企业监测点工作,强化企业指导,提升应对摩擦能力、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0)一是召开专题工作会,研究经贸摩擦预警工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贸摩擦预警工作的通知》至各县(区)贸促会,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及时间节点,加强对开展经贸摩擦预警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月报+急报”制度,完成龙文区经贸摩擦联系点和企业监测点设立,增设诏安县、南靖县共2个企业监测点,进一步健全预警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共设立11个县(区)经贸摩擦预警联系点、22个企业监测点;二是优化信息报送机制,广泛收集传递经贸摩擦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经贸摩擦预警”板块、微信工作群、QQ工作群及时发布经贸摩擦预警信息,5-6月共发布4期预警信息。在微信公众号上宣传推广中国贸促会企业跨境贸易投资法律综合支援平台(“贸法通”),聚焦美国对华关税政策、企业涉外贸易纠纷的常见问题和操作建议等方面,积极开展宣传和培训活动,帮助企业有效应对经贸摩擦,维护行业企业合法权益。(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9.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5年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围绕意识形态专题开展集体研讨。紧扣“六个纳入”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个人述责述廉、党建工作、干部目标考核、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1)一是制定《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关于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要求每年度至少开展1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和2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2025年3月10日召开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会,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分析会;二是制定《2025年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1个专题学习内容,并于6月23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党组成员围绕该专题开展集体研讨。(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2)不断提升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六个纳入”工作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2024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2025年漳州市贸促会党建工作要点》、《市贸促会参公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2025年漳州市贸促会精神文明工作要点》等方面内容,严格抓好落实,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0.保密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保密观APP线上学习和考试、签订保密承诺书等方式,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全面排查互联网计算机内部资料存储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安全。(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3)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保密观APP线上学习和考试,16名干部职工均已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二是2025年6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保密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提升我会保密工作水平;三是及时做好市委保密局工作提醒文件传阅,引导干部职工时刻绷紧保密弦;四是2025年7月9日组织开展互联网计算机存储内部资料情况排查,督促互联网计算机使用人员及时整改。(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1.党组主体责任发挥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通过制定《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贸促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完善责任落实机制,深化“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3日)
(14)一是修订并印发《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市贸促会党组、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和其他处级领导具体责任;二是组织各部(室)针对新形势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重新排查出11个岗位廉政风险点、制定15条防控措施,修订并正式印发《市贸促会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树牢廉洁自律底线。(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3日)
12.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常态化监督、推动建章立制、加强干部锻炼、处置问题情况等方式,进一步增强监督质效,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5)一是加大监督力度,上半年共参加党组会12场次,审议17项“三重一大”议题。对两名科长进行任前廉政谈话。6月份就“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贸促会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深刻查摆问题,并检查整改情况;二是完善监督机制,已协同贸促会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11个,制定针对性的防控措施15条;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已选派2名干部参加市纪委专案办理、专项整治活动;四是核实问题,移交贸促会党组处理。贸促会党组协调信产集团退回1.36万元场地费并上缴财政,于2024年10月8日对时任分管领导进行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3.重建设轻指导。
整改情况:结合贸促职能,常态化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县(区)贸促会工作。多形式做好县(区)贸促系统干部商事法律业务指导,开展商事法律业务培训,提高签证员业务能力水平。(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0月9日)
(16)一是2025年6月24日举办全市贸促系统干部商事法律业务培训会,共72人参加。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商事认证微课堂,帮助县(区)贸促会工作人员掌握原产地等签证业务。根据《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关于进一步完善原产地签证服务网络的通知》,加强对各县(区)贸促会的签证服务网络指导。2025年4月24日,党组召开会议研究增设长泰区贸促会原产地签证点有关事项,指导长泰区贸促会做好原产地证签证业务的申报工作。经中国贸促会贸易推广交流中心批复,批准长泰区贸促会设立签证点;二是由会主要领导带队,深入县(区)指导基层贸促会进一步加强机构建设、提高服务能力、推动事业发展。巡察反馈以来,共赴县(区)调研服务企业并指导基层贸促会工作8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10月9日)
14.服务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增强服务意识,推广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做好原产地签证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和商事认证新要求的推广工作,完善智慧服务平台,提升办事效率,实现商事认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由市贸促会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7)一是发布贸促会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操作流程指南,推广原产地证书自主打印服务。完善商事证明智慧服务平台, 设置24小时商事证明寄递柜,克服时间限制,为企业提供商事证明“一站式”服务,让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二是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原产地优化升级系统”专栏,将具体操作流程和常见问题告知企业。2025年4-6月原产地证份数和签证金额分别增长24.97%和18.75%;三是由市贸促会党组书记对法律事务部分管领导谈话提醒,对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5.违规在国际商会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已从市贸促会额定公用经费中拨付3.68万元,归还2020年1月-2021年5月在市国际商会列支的应由市贸促会支出的4笔扶贫款、食堂用工费用,并由市贸促会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通过制定《漳州市国际商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市国际商会经费使用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8)一是制定《漳州市国际商会财务管理制度》,从经费管理、各项资金开支管理、资产管理等3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完善市国际商会财务、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二是从市贸促会额定公用经费中拨付3.68万元,归还2020年1月9日(支付扶贫慰问款2385.6元)、2020年6月2日(支付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食堂用工劳务费30000元)、2020年9月18日(支付扶贫慰问款2195.6元)、2021年2月5日(支付扶贫慰问款2184.6元)等4笔在市国际商会列支的应由市贸促会支出的扶贫款、食堂用工费用;三是由市贸促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领导谈话提醒,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6.挤占专项经费。
整改情况:已从市国际商会拨付2.41万元至市贸促会账户,由市贸促会上缴市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修订并印发《漳州市贸促会采购管理办法》,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完善并印发《漳州市贸易促进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制度和专项经费管理。(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9)一是从市国际商会拨付2.41万元至市贸促会账户,于2025年6月12日由市贸促会上缴市财政,归还2022年3月在出证认证专项经费中列支的采购多功能一体机、碎纸机费用;二是6月16日已从市贸促会额定公用经费拨付0.58万元上缴市财政,归还2022年10月在办公用房维护修缮和搬迁专项经费中列支的空调安装、维修费用;三是重新修订并印发《漳州市贸促会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采购制度;四是联合市财政局共同完善并印发《漳州市贸易促进市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专项经费管理;五是由市贸促会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领导谈话提醒,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7.长期应收款未处理。
整改情况:通过梳理2000年之前的财务凭证,已查明该笔应收款系记账科目错误产生,已按要求对记账科目错误问题进行调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0)经核查,该笔应收款系记账科目错误产生,我会已根据核查梳理情况对记账科目错误的1.14万元进行调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方面
18.抓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召开2025年市贸促会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市贸促会党建工作。巡察以来共召开2次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按要求作2024年度工作报告并组织传达学习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1)一是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5年市贸促会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总结2024年党建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5年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12月3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报告2024年度党支部工作;三是2025年5月27日召开支部支委会,专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四是2025年6月30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规章制度。(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19.党组议事规则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修订并印发《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议事规则》,并在会议室醒目位置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2)一是2025年6月4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集中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进一步确保选人用人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二是2025年7月8日修订并印发《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议事规则》,从工作原则、议事内容、会议组成、议事程序、保障机制、议事纪律等方面进一步规范党组议事程序;三是在会议室醒目位置悬挂《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职尽责,提高决策质量。(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0.民主生活会开展不扎实。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好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触及思想的效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2日)
(23)2025年2月27日市贸促会党组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5月22日市贸促会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两次民主生活会中,班子成员之间敞开心扉,既讲客观问题又讲主观问题,实事求是指出思想、政治、作风、纪律等方面的不足,真正实现红脸出汗、触及思想的效果,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共提出24条批评意见。(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5月22日)
21.未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
整改情况:根据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要求,党组书记带头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和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10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4)一是在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党组书记带头与其他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与分管部(室)负责人和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共开展谈心谈话10次;二是2025年6月4日,2名部(室)负责人进行交流任职,对照《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党组织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党组书记与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及时对2名部(室)负责人开展任前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2.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成员、人事干部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补充完善全程纪实表,并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5)一是2025年6月4日,组织党组成员、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章制度;二是对“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未征求纪检部门意见”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由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领导谈话提醒,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6)组织党组成员、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并印发《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干部任职管理规程》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3.回避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成员、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公务员回避制度》等内容,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厘清相关责任人责任,由党组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7)一是2025年6月4日,组织党组成员、人事干部集中学习《公务员回避制度》等内容;二是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由党组书记对时任办公室分管领导谈话提醒,对时任办公室负责人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4.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召开市贸促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干部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发展党员所在地与工作地不一致等情况进行集体研究,按要求报所属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并对相关专审人员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9月16日)
(28)一是召开市贸促会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干部预备党员转正时间、发展党员所在地与工作地不一致等情况进行集体研究,并按要求报所属机关党委审核同意;二是厘清专审不严谨问题相关责任人责任,由党组书记对相关干部人事档案专审的初审人批评教育,对复审人谈话提醒。(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9月16日)
(四)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25.巡察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要求,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负责人按要求进行廉政谈话。(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29)一是2025年2月18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后,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负责人分别开展1次廉政谈话;二是2025年6月23日重新修订并印发《中共漳州市贸促会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党组书记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党组成员和其他处级领导要及时了解掌握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情况和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适时进行廉政谈话,督促分管部(室)党员干部认真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已完成,完成时间:2025年7月10日)
三、对持续整改的工作打算
我会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成效仍是初步的、阶段性的,仍有一些深层次矛盾和制度性短板未能解决,整改成果有待进一步巩固深化。会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以“钉钉子”精神和“永远在路上”的韧劲,不折不扣、一抓到底,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和发展动能。
(一)聚焦深化拓展,持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当前集中整改期任务虽已基本完成,但部分整改事项仍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一些整改成效尚需时间检验和深化提升。对需长期坚持和深化推进的整改任务,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定期评估进展与效果,及时校准方向、优化措施,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取得初步成效的整改点,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着力在解决共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上下功夫,推动由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深化,由“点上整改”向“系统治理”拓展。同时,及时总结提炼整改过程中形成的有效机制和创新举措,将其固化为制度规范和工作流程,持续放大整改综合效应。
(二)聚焦落地见效,持续狠抓整改任务落实。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台账管理、销号落实,对尚未完成或需要深化落实的任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过程督导和跟踪问效。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通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化、常态化的管理机制,对巡察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提炼,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不断巩固和扩大巡察整改成果。
(三)聚焦长效常治,持续推进整改常态化制度化。一是一以贯之强化政治引领,深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持续深化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杜绝“过关”思想。二是坚定不移推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系统完善制度体系,不折不扣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同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查缺补漏,建立健全覆盖全面、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三是矢志不渝转化整改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要求融入机关运行各环节,全面提升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贸促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持久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6-2963152;通信地址:漳州市贸促会办公室;电子邮箱fjzzccpit@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