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效期与续期规则
根据《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及漳州市现行管理要求,排水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排水户需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未申请延续的,原许可证自动失效,需重新办理新证。许可证失效后违规排水,由相关执法单位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二、办理情形指引
1.延续申请(有效期届满30日前)
适用对象:许可证即将到期(如2026年6月1日到期,需在5月1日前申请),且排水设施、水量、水质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排水户。
小散排水户:经营期间无违规排水记录,预处理设施(隔油池、毛发收集器等)运行正常;重点排水户:在提交申请后需通过现场核查;可申请换领新证。
2.重新办理
许可证逾期后不能延续,自动失效。应重新办理许可证,并接受现场设施核验,不适用延续申请流程。
3.变更与重新申请
变更:仅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变更,需在工商变更后3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重新申请:若排水口位置/数量、排水量、污染物浓度发生变化,必须重新申请或申请办理新证,不可办理延续。
三、办理渠道(分级管理)

四、延续申请材料

注意:
若预处理设施长期停用、失效或不符合《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需先整改达标后再提交申请。
五、其他事项
1.提前排查
建议各排水户在证件到期前2个月进行自查,重点检查隔油池、毛发收集器等设施情况。
2.网办指引
重点排水户可提前登录“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fujian.gov.cn/)”搜索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进入相应页面查询具体办事指南。

文稿来源:市供排水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