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区教育局、龙文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
经市招委会研究同意,对2020年漳州芗城市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依据“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市区公办初中按施教区范围招生。
2021年起,芗城市区公办初一年级实行“多校划片”招生。
二、施教区
市区公办初中施教区可通过漳州教育局网站查询,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漳州教育微言”,进入“便民服务”查询。
三、招生计划
学校 |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 | 漳州二中 | 漳州三中 | 漳州三中分校 | 漳州五中 | 漳州八中 | 玉兰学校 | 漳州一中 分校 | |
施教区内 | 施教区外 | ||||||||
招生计划(人) | 1000 | 500 | 600 | 800 | 550 | 500 | 350 | 430 | 120 |
以上招生计划均含政策性优待对象的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办法
(一)芗城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芗城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具有东铺头、巷口、西桥、新桥、南坑、通北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芗城市区小学毕业生,持户口簿及与学生户籍一致的不动产权证明,于5月25—27日在毕业校进行申请登记。
2.家长在报名登记时须委托学校取证户籍地信息或自行取证。
3.“相关房产证明”指《不动产权证》中,规划用途为“住宅”的商品住房。或提供以下其一:①购房发票和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②贷款抵押合同和购房发票,③集体土地所有证。
4.报名材料必须于2020年5月17日前取得。
5.回漳生报名办法已另行通知。
(二)非芗城市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2020年芗城市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具有芗城市区六个街道办事处户籍,报名登记办法如下:
1.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持父(母)在芗城市区的居住证等材料向毕业小学申请登记。根据志愿顺序,按积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符合条件的驻漳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依据相关规定向漳州军分区提出申请,由漳州军分区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3. 台港澳侨及外籍学生持“大陆居留证明”“通行证”身份证或护照等相关证件及房产证明,在毕业小学申请登记。学生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有房产,按所属施教区分配入学;父母或祖辈在芗城市区没有房产,按照居留证明对应施教区(漳州三中除外)分配入学。
4. 台商子女向市台港澳办提出申请,由市台港澳办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三)征地协议生
征地协议生根据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具体要求进行报名,7月1日前将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漳州三中、漳州三中分校协议生由龙文区教育局审核报送,漳州八中、芗城中学玉兰分校协议生由芗城区教育局审核报送。
(四)引进人才子女
根据“漳委发〔2017〕14号”“漳教综〔2019〕116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可向市人才办提出申请,由市人才办审核后于6月17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五)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公安干警及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根据省、市有关优待入学的政策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上述人员子女可申请就读市直公办中学。
(六)其他事项
1. 漳州三中招生严格要求“人户一致”,且同一套住宅房产三年内只能有一位适龄学生在施教片区内就读(家长合法生育的多子女除外),“人户不一致”学生由市教育局统一协调录取到相对就近且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2. 2022年起,芗城市区户籍应届毕业生(含回漳生)提交的户籍和房产相关证件须在报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
3. 漳州一中芝山校区和漳州一中分校部分生源采取摇号招生。招生办法详见《漳州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普通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漳州一中龙文校区由龙文区教育局组织摇号招生。
五、招生日程安排
时 间 | 事 项 |
5月18-22日 | 回漳生报名登记 |
5月25-27日 | 各小学校组织小升初登记 |
6月3日 | 芗城区教育局汇总报送《回漳生登记花名册》至市教育局 |
6月4-10日 | 芗城区教育局组织毕业生资格校级互查 |
6月8-12日 | 各小学公示本校随迁子女积分 |
6月15-17日 | 相关部门报送政策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申请材料 |
6月15-20日 | 公民办学校摇号网络报名 |
6月26日 | 芗城区教育局报送《毕业生登记花名册》至市教育局 |
6月28日 | 进行公民办学校摇号并公示录取名单 |
7月1日 | 芗城区、龙文区教育局报送征地协议生名单 |
7月25-26日 | 未被摇号录取的市区户籍毕业生(含回漳生),持报名资料到相应施教区初中校现场登记 |
7月30日 | 初中校报送拟录取新生名单至市教育局 |
8月1-10日 | 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审核报名资料 |
8月17日 | 初中校公示新生名单 |
8月20-21日 | 市教育局确认新生名单 |
8月23日 | 在芗城区教育局召开小升初工作会,初中校与小学交接《录取通知书》 |
8月24日 | 小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
8月25日 | 初中校组织报名注册 |
9月10日前 | 初中校向市教育局报送实际注册人数 |
六、工作要求
1.芗城区教育局和各有关中小学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操作程序。
2.公办学校教师不得违规参与民办学校招生活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严肃追责。
3.各校要增强法治意识、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招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附件:1. 漳州市2020年秋季初中招生随迁子女志愿表
漳州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