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办〔2016〕2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闽政办〔2016〕141 号),加快补齐发展短板、积极扩大有效供给,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加快实施第一批投资工程包的同时,组织实施第二批9个、年度投资115亿元的投资工程包。为充分发挥工程包作用,更好地吸引和扩大社会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促进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期目标的顺利实现,现就实施第二批投资工程包提出如下意见:
一、特色小镇建设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7.7亿元
(一)投资重点
全面推进纳入第一批创建名单的4个特色小镇项目建设,到2016年底,第一批特色小镇创建工程包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27.7亿元。
(二)主要措施
1.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统筹安排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用地。
2.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累计5年内,其规划空间范围内新增的县级财政收入,县级财政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特色小镇建设;在省级财政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倾斜安排一定数额债券资金用于支持特色小镇建设。
3.支持特色小镇组建产业投资发展基金和产业风险投资基金,支持特色小镇发行城投债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养老服务业、双创孵化、公共停车场、配电网建设改造、绿色债券等专项债券。
4.特色小镇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优先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和相关专项资金,优先享受省级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发展、互联网经济、电子商务、旅游、文化产业、创业创新等相关专项资金补助或扶持政策。通过“以奖代补”倾斜支持,鼓励特色小镇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运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市发改委、住建局(列第一位的为主要牵头部门,下同)
牵头推进单位:诏安县、东山县、南靖县、长泰县发改、住建部门,各特色小镇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0.8亿元
(一)投资重点
建成漳州开发区双鱼岛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4.1公里;启动市区北环城路地下综合管廊和高新区圆山大道综合管廊前期工作,2017年动工建设。
(二)主要措施
1.落实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有偿使用制度,已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区域所有管线必须入廊。
2.积极支持项目责任单位向上争取地下综合管廊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推进市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试点建设。
3.推广运用PPP模式,通过特许经营、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单独或与电力、电信、广电等入廊管线单位合作组建项目公司参与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管理。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城乡规划局
牵头推进单位:芗城区政府、漳州开发区管委会、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2.25亿元
(一)投资重点
1.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漳州市飞灰填埋库区、漳浦县飞灰固化稳定化卫生填埋场、漳浦县炉渣资源化利用处理厂等3个县级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配套炉渣、飞灰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0.27亿元,力争完成年度投资0.24亿元;完成漳州市九龙岭、云霄县、诏安县等3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整改工程,总投资0.137亿元,力争年内完成;建设漳州市污泥处置场,总投资0.77亿元,力争完成年度计划投资0.1亿元。
2.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启动建设芗城、漳浦等2座城市中型垃圾转运站,总投资0.71亿元,力争完成年度计划投资0.41亿元;建成漳浦县古雷镇,诏安县西潭乡、建设乡、红星乡、金星乡、白洋乡、梅洲乡,平和县崎岭乡、长乐乡、秀峰乡,华安县高车乡、马坑乡等12个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力争完成投资0.25亿元。
3.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推进建设漳州市区餐厨垃圾处理厂,总投资0.91亿元,力争完成年度计划投资0.1亿元。
4.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开展362个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全年力争完成投资1.02亿元。完成362个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其中芗城区15个、龙文区19个、龙海市22个、漳浦县67个、云霄县29个、东山县44个、诏安县36个、平和县30个、南靖县40个、华安县30个、长泰县29个、常山开发区1个。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等支持城乡生活化垃圾治理。
2.市级财政安排120万元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系统建设“以奖代补”资金,对通过验收的乡镇生活垃圾转运站给予10万元/乡镇补助。
3.通过PPP等模式,鼓励有实力企业将城乡生活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置等项目“捆绑打包”投资建设运营。
牵头部门:市住建局
牵头推进单位:有关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各城乡生活垃圾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0.31亿元
(一)投资重点
实施一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综合治理面积5.39万亩。
(二)主要措施
1.深化拓展水土流失治理机制,持续实施国家重点县及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2.积极支持并向上争取水土流失治理各项资金。支持各项目县已出台的鼓励和引导农户、个私企业等民间资本参与水土流失治理的政策,推广PPP模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多元化、多形式投入机制。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牵头推进单位:项目所在地水利部门、乡镇政府,各水土流失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五、蓄引调水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3亿元
(一)投资重点
1.中型水库1座,小型水库1座,力争完成0.7亿元。
2.引调水工程2个,力争完成2.3亿元。
(二)主要措施
1.支持项目所在县组建水利投融资平台。
2.积极争取中央资金、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金融资金等支持水利建设。
3.推广PPP模式,社会资金投资以社会效益为主的蓄引调水项目,政府通过设定最低用水量,按照政府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等方式,保障社会资本合理收益。
牵头部门:市水利局
牵头推进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水利部门,各蓄引调水项目投资建设主体单位
六、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8.6亿元
(一)投资重点
1.基础设施项目:重点建设园区干线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广电、通信等项目。
2.公用配套设施项目:重点建设排污治污配套设施、生产生活配套设施项目。
3.生产性服务设施项目:重点建设科技创新、检验检测、物流、会展等项目。
4.人才与科技服务平台设施项目:重点建设高校、科研机构、龙头骨干企业与园区合作建设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众创服务平台等相关的公共设施项目。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工业园区改造升级项目优先对接国家政策性银行,多渠道解决项目建设资金。
2.园区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从省级核定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中统筹安排一定额度用于支持园区整合提升改造。
3.支持采用PPP等模式推进项目实施,争取园区PPP项目纳入省级PPP项目库和获取省级示范项目奖励。
4.支持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共同开发建设工业园区,市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专项用于园区改造升级项目建设;园区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可给予适当补差贴息补助。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局
牵头推进单位:园区所在地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全年计划完成投资5.6亿元
(一)投资重点
以建设综合物流园区为中心,依托专业物流中心和交通枢纽,结合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重点推进3个以上综合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物流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园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主要措施
1.对物流园区建设用地予以重点保障,符合条件的执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入驻物流园区。
2.积极向上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省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服务业发展产业基金,支持我市物流园区建设发展。
3.积极创建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优先支持纳入工程包的物流园区申请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市发改委优先支持纳入工程包的物流园区申请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争取各类资金支持。
4.鼓励物流园区运营主体通过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增资扩股、合资合作、吸引外资等多种途径筹集建设资金,支持物流园区及入驻企业与金融机构联合打造物流金融服务平台,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融资环境。
牵头部门:市经信委、发改委、国土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
牵头推进单位:有关县(市、区)政府,各园区建设主体单位
八、旅游设施配套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0.36亿元
(一)投资重点
1.旅游集散中心项目。年内建成东山旅游集散中心,力争完成投资0.3亿元。
2.旅游厕所提升改选工程。年内重点建设30座旅游厕所,力争完成投资0.06亿元。
(二)主要措施
1.积极争取国家旅游基础设施专项建设基金和旅游发展基金扶持。
2.积极争取省级旅游专项资金补助。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牵头推进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九、交通路网建设工程包,全年力争完成投资66.6亿元
(一)投资重点
完善城区对外交通和港口集疏运通道,加快实施联六线、厦漳北部城际快速通道(联十一线)、厦漳同城大道、沿海大通道等项目建设,年度计划投资66.6亿元。
(二)主要措施
1.积极向上争取国家、省级资金各类支持,向上申请国家专项建设基金。
2. 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多元筹资的公路投融资模式,多渠道筹措建设和维护资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采取PPP等模式投资交通项目。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牵头推进单位:市交通集团、城投集团、漳龙集团、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实施主体。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投资工程包的重大意义,把实施投资工程包作为补齐发展短板、促进有效投资、创造有效供给和创新投融资体制、吸引社会投资的重要载体,特别是在点多、面广、项目较为分散的领域,通过区域性、行业性的捆绑打包,提升项目建设运营的规模效应和政策效应,进一步挖掘投资潜力,加快项目建设,更好发挥投资在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积极作用。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场主体、政府引导,依法依规、商业运作,合理收益、持续发展,分类施策、创新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工作协同,健全完善“一包一策”,针对不同领域建立可操作、可预期、可持续的建设运营机制,不断创新运营模式、商业模式、融资模式,加大招商引资、社会推介力度,用好省PPP等各类引导基金,积极引导和鼓励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参与工程包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拓宽工程包建设的筹融资渠道。
各工程包牵头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及牵头推进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将工程包明确的目标任务细化落实到具体可实施、年内能形成即期投资增量的项目上,分解到有关地区、具体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工程包的建设运行机制、配套政策等,及时跟踪和调度推进工程包实施。在加快实施第一批工程包、抓紧推进落实第二批工程包的同时,按照“谋划一批、签约一批、开工一批、投产一批、增资一批”的要求,加强投资工程包项目的策划和储备,及早谋划和做好明年投资工程包接续实施工作。
项目所在地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主动对接和落实市牵头部门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同时要结合实际拓展并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投资工程包,支持做好项目规划选址、征迁交地、捆绑实施、落地建设等工作,支持各级投资主体(平台)发挥牵头推进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包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牵头部门要建立月度调度工作机制。指定一名联系人,于每月3日前将上月的工程包实施推进总体情况(主要包括投资完成情况,项目新开工、建成、在建情况,有关运行机制和配套政策制定实施情况,推进实施经验和做法等)、重大项目进展情况、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安排及有关建议等,报送市发改委,以便汇总后上报省发改委。
各牵头部门于本意见下发之日起15日内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市政府办并抄送市发改委。
附件:2016年度第二批投资工程包项目明细表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