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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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2017/07/24 1.3w 阅读 325 点赞

漳政办〔2017〕14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漳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市政府办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漳编〔2016〕85号)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决定自发文之日起,正式启用“漳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壹枚印章,原“漳州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同时废止。

  附:印模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