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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09/21 1.3w 阅读 497 点赞

漳政办〔2017〕20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和福建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要求,为进一步健全我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和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  远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沈志平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沈永祥  市财政局局长

      苏孝道  市发改委主任

      庄文海  市国资委主任

      陈  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曾妙玲  市审计局局长

      傅佳学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蔡兴州  市住建局局长

      林阿江  市金融办常务副主任

      林宏山  市人行行长

      黄  俊  市银监局局长

      张海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级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当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时,根据需要转为市级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或市级风险事件应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沈永祥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海鹏同志兼任。具体工作由市财政局相关科室承担,负责债务日常管理、风险监控和定期报告,组织提出债务风险应急措施方案。领导小组成员随工作变更而相应自然调整。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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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