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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分工方案的通知

2023/06/05 1.9k 阅读 373 点赞
漳政办〔2023〕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闽政办〔2022〕37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漳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民政、发改部门牵头规划实施推进,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县级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做好资金统筹、推进实施等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形成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要制定本地本单位贯彻落实措施或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间表、路线图,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落实。

二、突出重点任务,扎实有序推进。在健全党建引领机制、扩大城乡社区服务有效供给、补齐服务设施短板、优化服务功能布局、创新服务机制、加快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漳台社区服务交流交往等方面落实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尤其是要在形成漳州特色和漳州标准上下功夫,求突破。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善于发现基层工作中的创新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大力宣传经验做法、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社区服务工作。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州市贯彻落实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分工方案

主要任务

责任单位

推进时间

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

(一)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1

全面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全面推行近邻党建工作,定期研究并组织开展社区、小区服务。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以下均需各县(区)人民政府,漳州开发区、常山开发区、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各责任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十四五”期间

2

完善街道(乡镇)、社区与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机制,落实街道(乡镇)、社区与驻区单位党建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小区党支部“两议两评两公开”议事协调机制,深化在职党员到社区、小区党组织报到为群众服务工作,完善社区党建带群建、契约共建机制,双向考核机制。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3

加强城乡社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城乡社区延伸,切实解决居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市纪委监委

持续推进

(二)积极打造基层党建服务阵地

4

提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室多用”,把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建成“一站式”服务阵地。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5

采取资源整合、自筹自建、上级党组织支持相结合的方式,利用好物业服务用房、公共活动区域等空间,按照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六有”标准,建设小区党群活动场所。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城管局

持续推进

(三)丰富党建引领社区服务

6

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增加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让城乡社区居民能够就近就便办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在社区内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文体、应急安全服务有保障。

市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

卫健委、应急局

持续推进

7

全面落实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主导的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围绕群众关心事项广泛开展议事协商。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十四五”期间

8

全面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议事协调机制,强化社区、小区党组织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城管局

“十四五”期间

二、增加城乡社区服务供给

(一)强化社区为民服务功能

9

推进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支持多个公办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组网建设运营,单个机构建设(含新建、改扩建)不少于30张护理型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支持连锁化、综合化、品牌化运营,提供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服务。

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10

统筹规划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格化布局、标准化建设,在街道层面建设居家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照料服务中心,在社区层面建设小型居家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站点。

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残联

持续推进

11

大力推进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推进老旧城区和已建居住(小)区补齐社区养老和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支持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低偿或无偿用于普惠型养老服务。

市发改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残联

“十四五”期间

12

建设儿童友好社区,推进普惠托育专项行动,支持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和综合托育服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的普惠托育服务。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鼓励依托社区、幼儿园等新建和改扩建托育服务设施,单个机构建设托位规模在150个以内。发展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到2025年,每千名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4.5个。

市卫健委

“十四五”期间

13

依托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网格化,设立社区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每年至少组织2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面向家长和子女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到2025年,城市社区建校(站)率达到90%,农村社区建校(站)率达到80%。

市妇联

“十四五”期间

14

推进实施“福蕾行动计划”,健全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关爱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关爱服务品质。

市民政局

“十四五”期间

15

加快推进老年开放(互联网)大学体系建设,开展学习型单位、学习型社区等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到2025年,培育一批社区教育特色品牌,制作8个适合老年人学习的智能技术应用视频,组织推介“智慧助老”专题优质工作案例2个、课程资源6门。

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十四五”期间

16

加强实体科技馆建设,遴选建设优秀科普教育基地,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科普场馆对公众免费开放。

市科协

持续推进

17

健全城乡社区卫生健康网格化服务体系和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在村(居)民委员会下设公共卫生委员会。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医疗卫生圈和体育健身圈,推动实现公共卫生、体育健身、便民药房等基础设施“村村有”,基本医疗、医保、医药等健康服务“村村通”。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医体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推动社会心理服务和社区康复体系建设。

市卫健委、民政局、体育局、

医保局

持续推进

18

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戏台、农民文化公园、文化广场等主题功能空间和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持续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培育打造街头文化街区,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街头街角文化展示点,提升街区文化品味。

市文旅局

持续推进

19

在城乡社区设立就业创业空间,重点为社区居民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残疾人等重点群体提供服务。

市人社局、民政局、退役军人局、残联

持续推进

20

统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完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畅通高校毕业生成长发展通道。

市人社局、民政局

持续推进

21

强化不断线就业服务,多渠道搭建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创业实践平台,对困难毕业生和长期失业青年实施就业帮扶。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渠道,加强跨区域劳务协作,推动城乡劳动者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

市人社局

持续推进

22

持续实施就业援助制度,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社区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

市人社局、残联

持续推进

23

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行政村和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加强脱贫攻坚巩固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教育、医疗卫生、社保、救助、养老、就业等公共服务配置。

市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

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

持续推进

24

积极运用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活动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指导用好“农家书屋”、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

市文旅局、卫健委、科技局

持续推进

(二)扩大社区便民服务供给

25

合理优化网点,重点对城镇老旧小区、新建居住区、城乡结合部小区加强商业网点布局,满足居民便利生活和日常消费需求。

市商务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持续推进

26

支持盘活分散的社区空间资源,因地制宜配齐商业设施,通过标准化改造提升质量标准、环境卫生、服务品质。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城管局

持续推进

27

支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箱式移动早餐售卖车、蔬菜直通车等便利设施进社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改造提升商业中心、邻里中心等各类综合服务设施,完善“一站式”便民服务功能。

市商务局、邮政管理局

持续推进

28

鼓励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育、家政、邮政快递、前置仓等领域延伸,推动“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提升消费便利化、品质化水平。

市城管局

持续推进

29

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完善助幼、助教、助医、助老、助困等“五助”服务。

市民政局、教育局、卫健委

持续推进

30

鼓励发展社区物业、维修、家政、餐饮、零售、美容美发、垃圾分类、房屋租赁、殡仪服务等生活服务业态,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需求。开发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岗位,促进消费和扩大就业。

市人社局、商务局、城管局、

民政局、卫健委、邮政管理局

持续推进

31

整合社区便民和商业服务功能,大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建设,支持生活服务业态进驻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促进社区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支持社区服务企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生活服务,鼓励开展连锁经营,培育服务品牌,形成适应社区居民需要的商业生态和经营模式。

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持续推进

32

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供销合作社等,强化农村地区农产品收购、农资供应等服务供给。

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

持续推进

33

在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提供医疗救助服务,受理依申请的医疗救助项目,并提供给医保部门,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提高医疗救助时效性。

市民政局、医保局

持续推进

34

通过综合包户、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重点为社区、小区内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等困难群体提供各类关爱服务。

市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

卫健委、残联

持续推进

35

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功能,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探索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形成“资金+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

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36

完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能,全面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支持帮助业主委员会的组建、换届、改选和培训等工作,督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创新物业管理机制体制,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指导。

市民政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

持续推进

37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引进专业化物业服务,建立健全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机制。加强社区停车管理,释放车位空间。

市城管局

持续推进

38

完善业主委员会职能,依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主委员会成员,鼓励业主委员会成员、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参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评优评先时,要听取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意见。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城管局

持续推进

(三)强化社区安民服务供给

39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完善城乡社区治安防控体系,落实行政派出所所长进街道(乡镇)班子、社区民警进村(社区)班子。推进社区民警专职化,专兼职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不低于40%。全面落实城区“一格一辅警”和农村“一村一辅警”,配齐辅警或警务助理。

市公安局

持续推进

40

推进警务网格与社区网格融合运作。壮大民警、辅警、警务助理和治保会、网格员、保安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组成的城乡社区治安防范队伍。每个村(居)民委员会下设人民调解委员会,选任3—9名委员,并根据工作需要聘任专兼职调解员,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多元纠纷调解机制。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司法局

持续推进

41

强化社区矫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市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

卫健委、残联

持续推进

42

健全农民工权益保护机制,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促进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市人社局

持续推进

43

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人群,性格偏执的重点人员,长期信访且有过激言行人员,开展社会危险性评估预判,及时纳入服务管理视线。

市司法局、卫健委、信访局

持续推进

44

加强村(社区)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设。

市委政法委,市民族宗教局、

公安局

持续推进

45

推进家庭病床服务,实施基本公共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每年对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上门进行至少一次的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市卫健委

持续推进

46

加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健全临床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服务。到2025年底,7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服务能力基本标准,10%以上服务能力较强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推荐标准。科学规划设置社区医院,无区属公立医院的市辖区至少建成1个达到二级医院标准的社区医院。

市卫健委

“十四五”期间

47

推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服务城乡社区全覆盖。

市司法局

持续推进

48

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1个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并免费开放,培养3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配备1套乡村普法教材。

市司法局

“十四五”期间

49

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每个村(社区)设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设立1处公示栏,对外公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话。

市司法局

“十四五”期间

50

按照国家应急广播标准规范要求,部署应急广播终端,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广播平台,配套完善乡镇、村适配平台,实现纵向与上级应急广播平台对接、横向与本级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通。对现有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进行数字化、IP化和双向化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方增配视频会议、党员教育等系统,提升农村社区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率、承载力和信息化服务水平。

市文旅局

持续推进

51

健全完善社区微型消防站(点),实现社区、行政村100%建站。

市消防救援支队

“十四五”期间

52

强化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储备保障,完善社区应急组织体系和工作预案,做好社区灾害预警、防灾检测、应急避险等安全防护工作,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全省增创8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每个城乡社区至少有1名灾害信息员。加强社区安全知识培训,到2025年,公众安全意识、自救互救和社区应急管理能力显著提高。

市应急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支队

“十四五”期间

53

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扩大公证方式适用,落实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非诉解纷方式司法效力保障机制。拓宽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的制度化渠道。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稳步下降至合理区间。

市中级法院、司法局

持续推进

54

统筹整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资源,在城市社区普遍建立“近邻评理室”。

市信访局

持续推进

55

搭建信息化的市级心理援助公共服务平台。市、县两级建立心理人才库,推进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乡镇(街道)100%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和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单位,市级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15%,强化对社区工作者和居民心理疏导工作。

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委

“十四五”期间

56

完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制度,以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为重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开展邻里互助服务和互动交流活动,到2025年,注册志愿者占常住人口比例超过18%,志愿服务站点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中覆盖率达到80%。

市民政局、市委文明办

“十四五”期间

57

按照“有场地、有设备、有人员、有服务功能、有工作流程、有规章制度”标准,到2025年,乡镇(街道)社工站基本实现全覆盖。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推动社会工作融入社会治理格局。

市民政局

“十四五”期间

58

实施培养妇联“法律明白人”计划,加强对社区妇联干部的普法宣传培训。持续推动反家庭暴力法深入人心,制定落实反家庭暴力法宣传年度计划,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开展反家暴宣传和服务。

市妇联、司法局、民政局

持续推进

59

加强专业培训,培养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骨干。鼓励建立家事纠纷调解社区工作室。推广“春蕾安全员”机制,强化未成年人和妇女人身安全保护。

市检察院、民政局、妇联

持续推进

60

有效整合社区聘用社工、残疾人联络员服务力量,系统整合惠民政策、慈善资源和相关志愿服务,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困境和留守儿童、特殊困难老人和留守妇女等提供服务,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

市民政局、妇联、残联

持续推进

三、补齐社区服务设施短板

(一)统筹规划布局

61

加快推进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综合社区人口结构、服务半径等因素,按照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先的原则,统筹城乡社区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打造社区15分钟生活圈。

市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二)整合优化土地和设施资源

62

对非营利性社区服务设施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供应土地。鼓励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市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63

鼓励通过换购、划转、调拨、租借等方式,整合利用闲置宾馆、商场等商业房产和政府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等资产增设服务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租赁住宅楼底层、商业用房等其他符合条件的房屋开展社区服务。

市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住建局

持续推进

(三)规范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64

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结合城市更新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补短板工程,健全完善社区、小区服务点,推进社区服务向居住小区延伸,到2025年,全市完成16.6万户老旧小区改造。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十四五”期间

65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城市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促进便民利民服务集聚集群发展、项目化系统化供给。推进社区设施无障碍建设和适老化改造。

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民政局

持续推进

(四)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水平

66

完善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网络,加快建设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确保2025年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实现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全达标。

市发改委、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十四五”期间

67

加强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管护,参照省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目录,在明确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基础上,编制管护责任清单,明确管护对象,落实管护主体,实行滚动式管理模式。

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民政局

持续推进

(五)完善社区治安防控设施

68

将社区警务室纳入公共设施范畴,实现城市社区警务室(岗)全覆盖、农村社区警务室(岗)有效辐射率不低于80%。

市公安局

“十四五”期间

69

因地制宜在人群易聚集区域设立警务站、移动警务室或报警点,实现城乡社区重点部位全覆盖。大力加强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力推进社区(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车辆卡口、人像卡口等前端感知设备建设联网,2025年底前力争实现智能安防小区建设全覆盖。

市公安局

“十四五”期间

四、优化服务功能布局

(一)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空间布局

70

依托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机构,以方便群众生活为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数量规模、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促进服务资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辐射。

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持续推进

71

聚焦乡村振兴,着力强化乡镇社区服务中心为农服务功能,增强村级综合服务功能。

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

持续推进

72

按照“办公最小化、服务最大化”原则,精简整合办公空间,推行开放式办公,减少固定空间和陈列展示空间,增加居民活动空间。农村要合理规划群众举办红白喜事等活动的公共场所,统筹考虑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务设施。

市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十四五”期间

(二)促进老旧社区更新和绿色社区建设

73

推动旧街区、旧片区改造,完善小区内无障碍系统,加快老年人家庭、社区适老化改造和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打造老旧社区更新和街区更新样板,至少完成2个老旧小区改造示范。

市住建局、残联、民政局、城管局

“十四五”

期间

74

推动创建绿色社区,统筹布局各类公共服务和安防设施,加快社区水、电、气、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绿色化,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健全物业长效管理机制,逐渐建设“完整社区”。

市住建局、城管局、公安局

持续推进

五、创新服务机制

75

完善服务统筹机制,以县(区)为单位,统筹面向村(社区)的政策、服务资金、资源、项目等,以村(社区)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办理,实现政务代办服务村(社区)全覆盖。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财政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持续推进

76

完善即时响应机制,及时响应居民需求,社区服务设施开放和服务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群众关切事项应开展24小时线上服务,保留必要线下办事服务渠道,及时响应居民需求。

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77

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明确购买服务项目立项、经费预算、信息发布、项目管理、绩效评估等长效配套措施。鼓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众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广泛参与社区服务。

市财政局、民政局

持续推进

78

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健全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制度,组织开展社区服务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估覆盖所有村(社区),推广社区服务“好差评”评价激励制度。

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79

完善村(社区)自我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引导村(居)民广泛参与城乡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

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六、加快推进社区服务数字化建设

80

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实施“互联网+基层治理”行动,充分发挥“‘漳州平安e家’平台”市域社会治理公共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各类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城乡社区延伸。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持续推进

81

建设覆盖城乡社区的综合信息平台,优化整合部署在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信息系统,提高社区信息为民服务效率。2025年底,实现80%的行政村通5G网络。

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发改委、民政局、通管办

“十四五”期间

82

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开发社区协商议事、政务服务办理、养老、家政、托育等网上社区服务项目应用,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服务,推进设施智能、安防改造等智能化升级,探索推动无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互联网+”与城乡社区服务的深度融合,逐步构建服务便捷、管理精细、环境宜居的智慧社区。

市民政局、发改委、公安局、

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持续推进

83

推进社区辖区单位、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农村社区智能安防设施配备。在老旧小区改造和新建小区过程中,推进“智安小区”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在构建平安社区中的重要作用。

市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城管局

持续推进

七、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

84

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全面落实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依法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村(社区)“两委”成员担任村(社区)残协主席。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残联

持续推进

85

通过选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逐步实现到2025年每万名城镇常住人口拥有社区工作者18人。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立岗位薪酬制度并完善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社会保险待遇。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

“十四五”期间

(二)加强社区服务各类专业人才建设

86

推动城乡社区广泛建立“妇女微家”,到2025年实现一半以上城乡社区至少建立1个“妇女微家”,实现联系妇女广覆盖、服务妇女零距离、关爱妇女无缝隙。

市妇联

“十四五”期间

87

加快公共卫生与基层治理融合,探索建立专兼职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员制度。

市卫健委

持续推进

88

加快培育社区社会工作人才、社区志愿者,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社区志愿者等参与社区服务。

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89

培育发展保洁、保绿、公共设施维护、便民服务、妇幼保健、养老托幼助残、快递收发等便民服务类人才。

市人社局

持续推进

(三)加强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90

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协同服务模式常态化,形成社会工作人才引领志愿者、志愿者协助社会工作人才开展服务的良性互动。

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91

推动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婚姻登记机关、城乡社区等建立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在社会救助、移风易俗、养老助残、儿童福利和保护等领域组织开展专项志愿服务活动。

市民政局,市委文明办

持续推进

(四)加强社区网格员队伍建设

92

整合党建、平安建设、城管、消防、工会等各类网格,实现网格化服务管理“多网合一”、全域覆盖。

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应急局、城管局、总工会

“十四五”

期间

93

加强网格力量配备,提高网格员专职化率,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完善社区网格运行机制,建立并落实网格事务准入制度,明确审核部门和程序。建立网格员队伍招聘、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网格员网络培训平台,加强网格员分级分类培训,提高网格员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探索将专职网格员纳入社区工作者队伍管理。

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五)加强社区服务教育培训

94

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能力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分级培训制度,用好现有培训基地和在线培训平台,推动优质网络培训资源直达城乡社区。全面推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引进、培育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将专业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纳入城乡社区工作培训应知应会内容,鼓励城乡社区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评价,到2025年,实现每个城乡社区都有专业社会工作人才提供服务,所有社区工作者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方法和技能,力争有15%的社区工作者新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水平证书。

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

持续推进

95

鼓励有条件的院校开展社区服务相关人才培养和社区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强化社区服务人才供给。

市教育局

持续推进

96

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工程,加强劳动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持续推进

97

加强对社区工作者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不断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市民族宗教局

持续推进

八、促进漳台社区服务交流交往

98

推动漳台基层社区互动,鼓励台湾居民参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民主协商理事会、社区志愿者等城乡社区群众组织。引导台胞积极参与乡建乡创漳台合作项目,在有条件的地方打造融合社区,探索漳台基层融合发展新途径。

市委台港澳办,市民政局、住建局

持续推进

99

鼓励台湾同胞加入我市经济、科技、文化、艺术类专业性社团组织。探索漳台社会工作融合发展,开发面向台湾社工的专门岗位,打造一批两岸共创社会工作服务品牌,引导台湾社工来漳就业创业。

市民政局,市委台港澳办

持续推进

100

深化漳台在健康、养老等产业交流合作,鼓励台商在漳建设养老机构,引入先进培训模式和管理机制。抓好漳台养老服务人才交流,合作开展两岸养老服务产业领域创新人才培养。

市民政局,市委台港澳办

持续推进

101

探索有效途径,拓展涉台收养家庭到大陆寻根回访,建立漳台儿童福利机构对接机制,开展儿童福利工作交流研讨。拓展漳台婚姻家庭交流合作,搭建交流沟通平台,打造交流交往品牌,形成参与度高、覆盖面广、互动性强的两岸婚姻家庭领域交流模式。

市民政局,市委台港澳办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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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