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政地〔2022〕62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胜利西路以南、惠民路以东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2〕2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胜利西路以南、惠民路以东地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8061.87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其中,涉及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开发总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760平方米,嘉宏皮件(漳州)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827.05平方米,漳州市毛纺织印染总厂生活宿舍区(已房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9381.92平方米,原漳州市毛纺织印染总厂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885平方米,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07.9平方米。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