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3/05/15 1.9w 阅读 458 点赞 查看原文 漳政地〔2023〕12号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3〕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556.14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pdf下载PDF标签:市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