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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3/05/15 1.9w 阅读 458 点赞
漳政地〔2023〕12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3〕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芗城区芝山路1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556.14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

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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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