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东山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的请示》(漳自然资〔2023〕1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漳州市(东山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变更后项目海域使用权面积由375.1800公顷调整为384.7407公顷,其中,红树林种植区用海217.2918公顷,用海方式为其他用海方式之防护林种植;取泥区用海167.1078公顷,用海方式为开放式之专用航道、锚地及其他开放式;木栈道及平台用海0.3411公顷,用海方式为构筑物之透水构筑物。变更后项目用海期限与原批准用海期限一致,红树林种植区终止日期至2025年11月7日止;取泥区终止日期至2023年11月7日止;木栈道及平台终止日期至2062年11月7日止。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该项目海域使用权变更手续,确保漳州市(东山湾、诏安湾)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有效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