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市政府文件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3/10/26 1.3w 阅读 526 点赞 查看原文 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收回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自然资〔2023〕19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收回位于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九十九湾以东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31640.8平方米,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附件下载: pdf下载PDF标签:市政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