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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开发区三区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四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2024/11/10 1.8w 阅读 500 点赞

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区《关于收回漳州开发区三区社会公共停车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招管〔2024〕95号)、《关于收回招商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招管〔2024〕96号)、《关于收回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漳招管〔2024〕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收回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19〕94号文批准划拨给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局作为漳州开发区三区社会公共停车场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0.1761公顷。

二、同意收回招商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宗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7.6944公顷。其中,收回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3)漳州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5018号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7.0742公顷;收回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1)漳州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8665号的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0.6202公顷。

三、同意收回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有限公司部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为闽(2023)漳州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5045号,面积10.9995公顷。

上述收回宗地均作为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具体收回范围以用地红线图为准,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区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漳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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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