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河〔2018〕8号
各县(市、区),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市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闽河办〔2018〕6号)精神,为进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市级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进行调整。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完善河长组织体系。
附件: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一、总河长
檀云坤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
刘 远 市委副书记、市长
河长负责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
二、副河长
张慧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九龙江北溪河长)
张翼腾 副市长(兼任九龙江西溪流域河长)
沈志平 副市长(兼任漳江流域河长)
陈水树 副市长(兼任九龙江南溪流域河长)
副河长协助河长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分别兼任九龙江北溪、西溪、南溪流域及漳江流域河长,具体负责相应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三、领导小组成员
蔡文忠 市委办副主任
杨陆元 市政府办调研员
沈延辉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志福 市法院副院长
刘跃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惠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闽南日报社社长
吴 敏 市水利局局长
李明清 市环保局局长
苏孝道 市发改委主任
苏斌钢 市经信委主任
沈永祥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蔡兴州 市住建局局长
曾建新 市商务局局长
傅佳学 市交通局局长
黄江辉 市教育局局长
郭福泉 市农业局局长
姚珠成 市林业局局长
吴志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亚良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林 菁 市旅发委主任
许鹃君 市卫计委主任
朱东风 市工商局局长
沈一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俊雄 市效能办常务副主任
远 洋 共青团漳州市委书记
四、市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吴 敏 市水利局局长(兼职)
副主任:陈进光 市水利局副局长(专职)
王金和 市环保局总工(专职)
张永金 市住建局副局长(兼职)
胡大义 市农业局副局长(兼职)
成 员:王亚生 市水利局主任科员
赖德芳 市农业局副站长
郑勇慧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黄 欣 市水利局
张永晖 市水利局
黄少杰 市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处
李元军 市环保局
胡 浩 市住建局
陈永寿 市住建局
刘宏渊 市国土局
周环武 市林业局
林溪海 市海洋与渔业局
康晓斌 市经信委
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监测发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和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