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市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

2018/05/01 1.9w 阅读 485 点赞

漳河〔2018〕8号

各县(市、区),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河长制办公室,市直各成员单位:

根据《福建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省级建立双总河长的通知》(闽河办〔2018〕6号)精神,为进一步全面推行河长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对市级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进行调整。请各地结合实际,抓紧完善河长组织体系。

附件: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漳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8年4月27日

附件:

市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机构人员名单

一、总河长

檀云坤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

刘  远  市委副书记、市长

河长负责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

二、副河长

张慧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任九龙江北溪河长)

张翼腾  副市长(兼任九龙江西溪流域河长)

沈志平  副市长(兼任漳江流域河长)

陈水树  副市长(兼任九龙江南溪流域河长)

副河长协助河长领导全市河长制工作;分别兼任九龙江北溪、西溪、南溪流域及漳江流域河长,具体负责相应流域保护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进行督导。

三、领导小组成员

蔡文忠  市委办副主任

杨陆元  市政府办调研员

沈延辉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志福  市法院副院长

刘跃光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惠贞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闽南日报社社长

吴  敏  市水利局局长

李明清  市环保局局长

苏孝道  市发改委主任

苏斌钢  市经信委主任

沈永祥  市财政局局长

陈  华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蔡兴州  市住建局局长

曾建新  市商务局局长

傅佳学  市交通局局长

黄江辉  市教育局局长

郭福泉  市农业局局长

姚珠成  市林业局局长

吴志民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亚良  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林  菁  市旅发委主任

许鹃君  市卫计委主任

朱东风  市工商局局长

沈一津  市公安局副局长

林俊雄  市效能办常务副主任

远  洋  共青团漳州市委书记

四、市河长制办公室

主   任:吴   敏  市水利局局长(兼职)

副主任:陈进光  市水利局副局长(专职)

        王金和  市环保局总工(专职)

        张永金  市住建局副局长(兼职)

        胡大义  市农业局副局长(兼职)

成   员:王亚生  市水利局主任科员

        赖德芳  市农业局副站长

        郑勇慧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黄   欣  市水利局

        张永晖  市水利局

        黄少杰  市九龙江河道防洪排涝管理处

        李元军  市环保局

        胡   浩  市住建局

        陈永寿  市住建局

        刘宏渊  市国土局

        周环武  市林业局

        林溪海  市海洋与渔业局

        康晓斌  市经信委

市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河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综合协调、监测发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和完成市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